文学并不旨在颠覆,而贵在发现和揭示鲜为人知或知之不多,或以为知道而其实不甚了了的这人世的真相。真实恐怕是文学颠扑不破的最基本的品格。
这新世纪业已来临,新不新先不去说,文学革命和革命文学随同意识形态的崩溃大抵该结束了。笼罩了一个多世纪的社会乌托邦的幻影已烟消云散,文学摆脱掉这样或那样的主义的束缚之后,还得回到人的生存困境上来,而人类生存的这基本困境并没有多大改变,也依然是文学永恒的主题。
这是个没有预言没有许诺的时代,我以为这倒不坏。作家作为先知和裁判的角色也该结束了,上一个世纪那许许多多的预言都成了骗局。对未来与其再去制造新的迷信,不如拭目以待。作家也不如回到见证人的地位,尽可能呈现真实。
这并非说要文学等同于纪实。要知道,实录证词提供的事实如此之少,并且往往掩盖住酿成事件的原因和动机。而文学触及到真实的时候,从人的内心到事件的过程都能揭示无遗,这便是文学拥有的力量,如果作家如此这般去展示人生存的真实状况而不胡编乱造的话。
作家把握真实的洞察力决定作品品格的高低,这是文字游戏和写作技巧无法替代的。诚然,何谓真实也众说纷纭,而触及真实的方法也因人而异,但作家对人生的众生相是粉饰还是直陈无遗,却一眼便可看出。把真实与否变成对词义的思辨,不过是某种意识形态下的某种文学批评的事,这一类的原则和教条同文学创作并没有多大关系。
对作家来说,面对真实与否,不仅仅是个创作方法的问题,同写作的态度也密切相关。笔下是否真实同时也意味下笔是否真诚,在这里,真实不仅仅是文学的价值判断,也同时具有伦理的涵义。作家并不承担道德教化的使命,既将大千世界各色人等悉尽展示,同时也将自我袒裎无遗,连人内心的隐秘也如是呈现,真实之于文学,对作家来说,几乎等同于伦理,而且是文学至高无上的伦理。
那怕是文学的虚构,在写作态度严肃的作家手下,也照样以呈现人生的真实为前提,这也是古往今来那些不朽之作的生命力所在。正因为如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永远也不会过时。
文学并不只是对现实的摹写,它切入现实的表层,深深触及到现实的底蕴;它揭开假象,又高高凌驾于日常的表象之上,以宏观的视野来显示事态的来龙去脉。
当然,文学也诉诸想像。然而,这种精神之旅并非胡说八道,脱离真实感受的想像,离开生活经验的根据去虚构,只能落得苍白无力。作者自己都不信服的作品也肯定打动不了读者。诚然,文学并非只诉诸日常生活的经验,作家也并不囿于亲身的经历,耳闻目睹以及在前人的文学作品中已经陈述过的,通过语言的载体也能化为自己的感受,这也是文学语言的魅力。
如同咒语与祝福,语言拥有令人身心震荡的力量,语言的艺术便在于陈述者能把自己的感受传达给他人,而不仅仅是一种符号系统、一种语义建构,仅仅以语法结构而自行满足。如果忘了语言背后那说话的活人,对语义的演绎很容易变成智力游戏。
语言不只是概念与观念的载体,同时还触动感觉和直觉,这也是符号和信息无法取代活人的言语的缘故。在说出的词语的背后,说话人的意愿与动机,声调与情绪,仅仅靠词义与修辞是无法尽言的。文学语言的涵义得由活人出声说出来才充分得以体现,因而也诉诸听觉,不只以作为思维的工具而自行完成。人之需要语言也不仅仅是传达意义,同时是对自身存在的倾听和确认。
这里,不妨借用笛卡儿的话,对作家而言,也可以说:我表述故我在。而作家这我,可以是作家本人,或等同于叙述者,或变成书中的人物,既可以是他,也可以是你,这叙述者主体又一分为三。主语人称的确定是表达感知的起点,由此而形成不同的叙述方式。作家是在找寻他独特的叙述方式的过程中实现他的感知。
这新世纪业已来临,新不新先不去说,文学革命和革命文学随同意识形态的崩溃大抵该结束了。笼罩了一个多世纪的社会乌托邦的幻影已烟消云散,文学摆脱掉这样或那样的主义的束缚之后,还得回到人的生存困境上来,而人类生存的这基本困境并没有多大改变,也依然是文学永恒的主题。
这是个没有预言没有许诺的时代,我以为这倒不坏。作家作为先知和裁判的角色也该结束了,上一个世纪那许许多多的预言都成了骗局。对未来与其再去制造新的迷信,不如拭目以待。作家也不如回到见证人的地位,尽可能呈现真实。
这并非说要文学等同于纪实。要知道,实录证词提供的事实如此之少,并且往往掩盖住酿成事件的原因和动机。而文学触及到真实的时候,从人的内心到事件的过程都能揭示无遗,这便是文学拥有的力量,如果作家如此这般去展示人生存的真实状况而不胡编乱造的话。
作家把握真实的洞察力决定作品品格的高低,这是文字游戏和写作技巧无法替代的。诚然,何谓真实也众说纷纭,而触及真实的方法也因人而异,但作家对人生的众生相是粉饰还是直陈无遗,却一眼便可看出。把真实与否变成对词义的思辨,不过是某种意识形态下的某种文学批评的事,这一类的原则和教条同文学创作并没有多大关系。
对作家来说,面对真实与否,不仅仅是个创作方法的问题,同写作的态度也密切相关。笔下是否真实同时也意味下笔是否真诚,在这里,真实不仅仅是文学的价值判断,也同时具有伦理的涵义。作家并不承担道德教化的使命,既将大千世界各色人等悉尽展示,同时也将自我袒裎无遗,连人内心的隐秘也如是呈现,真实之于文学,对作家来说,几乎等同于伦理,而且是文学至高无上的伦理。
那怕是文学的虚构,在写作态度严肃的作家手下,也照样以呈现人生的真实为前提,这也是古往今来那些不朽之作的生命力所在。正因为如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永远也不会过时。
文学并不只是对现实的摹写,它切入现实的表层,深深触及到现实的底蕴;它揭开假象,又高高凌驾于日常的表象之上,以宏观的视野来显示事态的来龙去脉。
当然,文学也诉诸想像。然而,这种精神之旅并非胡说八道,脱离真实感受的想像,离开生活经验的根据去虚构,只能落得苍白无力。作者自己都不信服的作品也肯定打动不了读者。诚然,文学并非只诉诸日常生活的经验,作家也并不囿于亲身的经历,耳闻目睹以及在前人的文学作品中已经陈述过的,通过语言的载体也能化为自己的感受,这也是文学语言的魅力。
如同咒语与祝福,语言拥有令人身心震荡的力量,语言的艺术便在于陈述者能把自己的感受传达给他人,而不仅仅是一种符号系统、一种语义建构,仅仅以语法结构而自行满足。如果忘了语言背后那说话的活人,对语义的演绎很容易变成智力游戏。
语言不只是概念与观念的载体,同时还触动感觉和直觉,这也是符号和信息无法取代活人的言语的缘故。在说出的词语的背后,说话人的意愿与动机,声调与情绪,仅仅靠词义与修辞是无法尽言的。文学语言的涵义得由活人出声说出来才充分得以体现,因而也诉诸听觉,不只以作为思维的工具而自行完成。人之需要语言也不仅仅是传达意义,同时是对自身存在的倾听和确认。
这里,不妨借用笛卡儿的话,对作家而言,也可以说:我表述故我在。而作家这我,可以是作家本人,或等同于叙述者,或变成书中的人物,既可以是他,也可以是你,这叙述者主体又一分为三。主语人称的确定是表达感知的起点,由此而形成不同的叙述方式。作家是在找寻他独特的叙述方式的过程中实现他的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