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高校在内,一些场所及集中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集体宿舍,纳入整治范围。整治的场所包括,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小型餐饮场所;生产加工场所;物资储存场所等。排查内容,是否违规在生产、存储、经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布局和人均使用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会上要求建立排查整治“一户一表”,对辖区企业、社会单位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统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成片设置的员工集中居住区域,要集中登记造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政府要挂牌督办,实施专项整治。
根据方案,对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提出15个要求,其中要求集体宿舍要有消防应急灯等消防器材,不得设置在生产车间、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宿舍设置单人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4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设置双层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8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等;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