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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成“香饽饽” P2P监管受众大神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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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角逐 互联网理财成“香饽饽”
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4年6月,我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为6383万,使用率为10.1%。这意味着每10个网民中,就有1个在使用互联网理财产品。
随着互联网理财的热度不断上升,各类理财产品也不断上线,宝类基金、众筹、P2P网贷也纷纷走入大众视野,特别是网贷平台更呈激战之势。P2P网贷平台目前已超过千家,据网贷之家数据中心显示:单7月22日一天,95家网贷平台成交量达4.28亿元。
互联网金融前景远大,尤其是P2P,高回报的利益让大伙迷花了眼,利益当前,众多上市公司也纷纷进入市场参与角逐,2014年以来,已经有14家A股上市公司涉水互联网金融。而多家银行也不甘示弱,推出相关产品,争取在网贷行业也咬下一块肥肉。巨大的市场带来巨大的收益,巨大的收益带来巨大的投资,P2P的节奏,根本停不下来。不用多说,豪强涌入的P2P市场已开始两极分化,优胜劣汰在所难免,市场与资本只会青睐强者。
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与发展 众大神有话说
中国P2P的发展,和许多新生事物一样,她的产生必然伴随争议甚至怀疑,繁荣的景象和不断的争议就如一对孪生兄弟,始终贯穿着整个成长过程。而面对庞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以及层出不穷的理财产品,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呼声愈来愈高。
在刚落幕的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 P2P成为关注的热点。大家以“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与发展”为主题,围绕互联网金融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在年会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充分肯定互联网金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用户便捷性的同时,警示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潜在风险,并称银监会正在研究P2P监管政策,会尽快出台。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互联网是一个渠道,金融业务的基本风险还没有变。对互联网金融,本着适度、支持的态度,结合互联网的特点鼓励其发展。但互联网金融发展要有自己的业务边界,会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也要参照现有的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来做。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王岩岫提出了几个观点。1、对互联网金融,还是本着适度、支持的态度,结合互联网的特点鼓励其发展。2、互联网金融,还是要有线上线下一致,互联网金融要有自己的业务边界。3、希望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4、希望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5、坚持服务实体的原则。
对于P2P网贷发展受核心障碍征信系统不健全、不开放制约的问题,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回应称:“去年3月15日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所以说,只要是放贷机构,都应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不是只有放贷金融机构才能接入。因此,只要主管部门认定P2P属于放贷机构,将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央行征信中心的法律责任。”
王晓蕾还强调,查询征信报告和黑名单共享确实是P2P的行业诉求,但征信中心是基于互惠和全面共享原则的,P2P机构要先报送数据,才能查询数据。
作为P2P平台的代表,诚汇通创始人刘建表示,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其本质还是金融,其核心还是风险控制。无准入门槛、无运行规则、无监管的“三无”模式导致行业乱象丛生,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刘建还表示,P2P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指导。银监会前段时间明确P2P监管五原则,明确提出P2P机构应当定位为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需具备一定的行业门槛,不能汇集资金,建立明确的收费机制,并对投资者进行保护,充分披露信息、提高透明度。作为P2P平台,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下,P2P行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诚汇通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呼吁国家监管政策出台,希望相关监管机构本着鼓励P2P行业发展和创新的原则,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来共同推动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IP属地:福建1楼2014-07-25 09: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