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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你是法盲,就怕你学了点法还不懂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楼主的案子不是不能告,只是很难认定,必定是男女朋友。然后有学了法的说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强奸罪无疑,只能怪你老师没教全你了。


IP属地:上海1楼2014-09-02 15:27回复


    IP属地:上海2楼2014-09-0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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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Y残云 你自己看看那条司法解释,去年才出来的,你老师告诉你了吗


      IP属地:上海3楼2014-09-0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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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告诉你违背妇女意志就一定是犯罪啦,还说婚内强奸的事,中国刑法实务还没承认婚内强奸好吗


        IP属地:上海4楼2014-09-0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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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之前说的不满十四岁青梅竹马。这分钟一楼给出的是十四岁到十六岁之间……哎,字也不认识了??哈批,滚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9-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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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二了难道不满14?


            7楼2014-09-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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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张图,最后一楼那人好眼熟~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9-0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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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9-0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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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愿与不自愿天差地别,你那条司法解释什么用都没有。


                  IP属地:福建来自iPad10楼2014-09-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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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编个故事,你都认真。


                    IP属地:重庆12楼2014-09-0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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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为法学狗,你们有闲功夫在这里争,还不如多去看几个案例实在。


                      IP属地:浙江13楼2014-09-0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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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案例有点脑子的就知道,判不了刑,赔偿最多了


                        IP属地:浙江14楼2014-09-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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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实务看证据的,但如果文字表述是真实的就是强奸。。。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4-09-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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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二年级,大专的话已经成年了,中专的话至少也满16周岁了吧。总之不会适用那条针对14周岁以下的强奸法律。
                            首先是身份——两人是男女朋友。
                            然后是地点——酒店,还是两人一起去开房,之前还有多次开房记录。
                            再然后是过程——怎么证明女方是不愿意的?单凭事后女方一张嘴,根本没说服力,得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女方不愿意发生这种事”而不是“女方发生完这种事后后悔了”。
                            要告倒是可以告,但是一整条证据链都对女方不利。


                            IP属地:广东16楼2014-09-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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