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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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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本质到底是人富裕的,还是本身存在的。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10-22 12:16回复
    你说你自己是谁赋予的,还是物质传承下来的?


    2楼2015-10-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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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10-2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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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本身就具有的属性,当你在没有进入网络游戏之前程序员就写好了每个角色的攻击力和生命值。游戏不会因为你的意志改变,攻击力可以被读作破坏力也可以读作伤害,但它表达的就是一个客观事物的属性。


        IP属地:四川4楼2015-11-17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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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谁也不知道‘存在本身’ 究竟是什么。也就是一个词语、一句话而已。


          5楼2015-11-1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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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子的结合体


            IP属地:北京7楼2015-11-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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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看这个,百科上摘的。
              物质和物质具体形态的关系:
              物质是从物质的具体形态中概括和抽象出来的,没有物质的具体形态,就没有物质。物质只能存在于物质的具体形态中,而物质的具体形态是物质的表现。
              区别:
              ①哲学上的物质是指各种物质具体形态的共性――客观实在性。物质具体形态则是哲学物质概念的具体表现,除了具有共同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个别特性。我们既不能用物质去代替物质的具体形态而看不到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也不能用物质的具体形态去代替物质,看不到世界的物质性。
              ②哲学上的物质是个抽象的概念,不能被创造、改变和消灭,而物质的具体形态则可以被人创造、改变和消灭。物质具有永恒性,不生不灭,只不过是具体形态发生变化而已;但世界上的事物又是具体的,就物质的具体形态而言,任何事物又是有生有灭的。
                总之可以将二者的关系看作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8楼2015-12-0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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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看待任何事物都是主观的我们所知的所有事物的本质和属性都是我们主观附加上的!我们大脑没法承受宇宙级的思维就算有了我们所认识的宇宙都是局限的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12-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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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人就算是否定了全世界,也总是觉得自己比全世界更真实的存在,所以有人说(我思故我在)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6-01-04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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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我在别的地方发的贴子而已————或许我的观点错了,但就像我说的,同一种粒子相对比,他们永远也给不出他们自身大小的概念,这个1甚至等于零,因为他们都无法正确比较1和零有什么区别。因为他们没有比较,所以他们甚至无法给存在下定义(或许观点错了)。而我们之所以能定义1和零的区别,我认为是我们有了很多很多不同事物的比较,不同事物的相互比较便有了差异,这种差异被我们用不同的定义区别(区分)来,所以1和零的不同是我们相对的比较而来的,所以我们所认识的1和零本质上便是相对而论的认识,这时如果你定义1为存在,把零定义为不存在,那么这样定义自身就是相对而论了。。。。那么回到没有相对而论,其实1和零将无法区分,这时就是我说的“存在”等于《或无法区分》“不存在了”。。。。。我这些认识或许是错误的吧,但我认为,这些应该并非无任何逻辑(道理)啊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6-01-06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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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zwayh
                      转载——
                      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科学只能证伪不能证实”,一般人初听此话,常会感到比较奇怪,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科学为什么就不能证实呢?其实,这里涉及到了一个对科学研究原则和研究范式的选择问题,就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来说,它的更完整表述应该是“科学研究为什么采用证伪原则而不是证实原则?”,如果从此种含义出发来理解这句话,我们就能很好地接受和认同它了。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科学研究采用证实原则而不是证伪原则,涉及到了人们对归纳法和演绎法的不同认识,归纳和演绎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种最基本的方法,证实原则依据的是归纳法,归纳法是由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全体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一种认识方法和推理形式,由于归纳法从部分推出全体,因此归纳法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科学的目的是研究事物的普遍规律和一般原理,归纳法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科学研究的这种要求,这是科学研究不采用证实原则的最根本原因。如有人发现自己看到的乌鸦都是黑色的,就提出了“乌鸦是黑色的”观点,他的这个观点即使被证实了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能必然证明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只要有一次发现了一只白色或其它颜色的乌鸦,这个结论就被推翻了。
                        证伪原则依据的是演绎法,演绎法是由前提为真,推出其结论必然为真的一种认识方法和推理形式,科学家在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通常采用以下一种研究范式,即先提出某种理论假设,然后由这种假设出发,通过演绎法推出某种结论,随后对这一结论进行检验,如果该结论为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理论的可靠性,但它并不证明该理论是必然正确的;如果该结论被检验为假,却可以推知该理论必然为假,证伪原则采用了演绎法中的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必然否定前件的推理形式,它是一种有效的推理形式,其结论具有必然性。以“如果下雨,地就会湿”为例,我们可以由“下雨”为真,推出“地湿”必然为真;也可以由“地没有湿”为真,推知“下雨”必然为假;但却不能由没有下雨,必然推出“地不会湿”,因为还有其它原因也会导致地湿的发生;也不能由“地湿”为真,推出必然“下雨”的结论,因为它并没有排除掉导致地湿的其它原因和可能的解释。
                        科学研究采用证伪原则而不是证实原则,根源在于归纳法的局限和不足,在于归纳法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它深刻地警示我们,一个理论即使被印证了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证明它就是绝对正确的,它也可能是错误的,也可能只是人们对自然的一种似是而非的错误认识;它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对自然和真理存有一种敬畏心理:在自然和真理面前,人的任何认识都有易错性和局限性,从来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威和绝对正确的东西,或许我们应该接受这样一种现实,即我们可以无限接近真理,却可能永远不能完全拥抱它。


                      IP属地:广东12楼2016-01-1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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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4-1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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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4-3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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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两者都附属于物质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5-02 10:48
                            收起回复
                              人赋予的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6-06-3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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