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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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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我违纪次数达到上限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我不认可公司对我的违纪处罚。也未在处罚单上签名。我能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吗?谢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5-22 16:16回复
    这些违纪单全部由我部门其他人签名作证明人交给行政部的。因为我本身没有违纪。请问要是申请仲裁。仲裁员会不会认可这些违纪单?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5-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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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更不用说赔偿金了。所以如果你们公司的章程中如果有说明两次警告加两次严重警告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那就属于合法解除。其次,如果单位只是单方面出违纪单,没有你的签名知识其他人签名的话,民诉法有规定,利害关系人所作的证人证言对申请方有利的话,证明力较低,甚至不予认可。因此要想提高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补强,所以如果你本身的确没有违纪行为,那单位很难补强的。所以,清者自清,单位一旦无法证明你违纪,那就得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赔偿金。


      3楼2017-05-2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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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但用人单位须承担关于你违纪的举证责任,如果单位无法证明你违纪,那就得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赔偿金。(包律师:18316854915)


        4楼2017-06-0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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