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区各族人民群众:
根据《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同意将阿和公路及和布公路道路交通管辖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批复》(和行函【2017】386号)文件规定,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已依法按程序完成道路交通管辖权移交工作。现公告如下:
1、阿和公路S210线、和布公路S216线道路交通实行属地管理,道路交通管辖权按照阿和公路S210线、和布公路S216线沿途所标地界分隔标志相应移交至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交警大队管理。
其中:阿和公路S210线(K642+500—K524+550)共计17.95公里由和田市交警大队管辖;(K552+800—K568+700)共计15.9公里由和田县交警大队管辖;(K337+900—K552+800)与(K568+700—K624+550)共计270.75公里由洛浦县交警大队管辖。和布公路S216线(K26—K115)共计89公里由和田县交警大队管辖。
2、原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遗留的2017年12月20前扣留的车辆违法处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后期处理,可前往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大队(地区车管所)办理。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1月12日
根据《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同意将阿和公路及和布公路道路交通管辖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批复》(和行函【2017】386号)文件规定,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已依法按程序完成道路交通管辖权移交工作。现公告如下:
1、阿和公路S210线、和布公路S216线道路交通实行属地管理,道路交通管辖权按照阿和公路S210线、和布公路S216线沿途所标地界分隔标志相应移交至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交警大队管理。
其中:阿和公路S210线(K642+500—K524+550)共计17.95公里由和田市交警大队管辖;(K552+800—K568+700)共计15.9公里由和田县交警大队管辖;(K337+900—K552+800)与(K568+700—K624+550)共计270.75公里由洛浦县交警大队管辖。和布公路S216线(K26—K115)共计89公里由和田县交警大队管辖。
2、原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遗留的2017年12月20前扣留的车辆违法处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后期处理,可前往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大队(地区车管所)办理。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