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二、工作任务
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林业集团公司,完成呼中、新林两区设县工作,理顺松岭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加格达奇林业局和韩家园林业局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各林业局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各自林业局改革实施方案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集团公司移交企业办教育职能工作,启动医疗卫生、公检法、广电系统、三供一业等政社性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政企、事企、管办彻底分开,政事内部分开的总目标。(责任领导:曹宪双、王洪斌;责任人:孙喜国;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信委、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财务部、民政局、计统部、卫计委、教育局、文广新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1.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1月末前,组织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筹建办,负责国有林管理局的组建工作,研究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组织架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能划分、经费渠道、运行机制等。3月末前,完成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三定方案的编制工作。6月末前,上报省、国家完成批复工作。9月末前完成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成立挂牌工作。
责任领导:王洪斌
责 任 人:王学勇
牵头单位:计统部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组建林业集团公司
2018年1月末前,成立林业集团公司筹建办,负责研究林业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职能划分、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工作。3月末前,完成林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6月末前,完成相关批复工作。9月末前完成集团公司组建工作,并挂牌运营。
责任领导:李 军
责 任 人:李国兴
牵头单位:工信委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新林、呼中两区设县工作
2018年3月末前,完成国家对新林、呼中两区设县的批复。5月末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完成建县后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工作。
两区设县工作
责任领导:李佰铮
责 任 人:陈 铁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新林区、呼中区、财政局、财务部、发改委、
计统部、编委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31日
建县后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曹宪双
责 任 人:林建军、李金龙
牵头单位:新林区、呼中区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4.理顺新林、呼中、松岭三区计划财政管理体制
2018年9月末前,完成理顺新林、呼中两区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将松岭区比照加格达奇区纳入省管县级计划财政渠道,为实现“四分开”创造条件。
责任领导:曹宪双
责 任 人:林建军、李金龙、黄志富
牵头单位: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5.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各林业局改革。2018年3月末前,全面完成加林局管办分开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并挂牌运营,8月末前,完成韩家园林业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及时梳理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并向其他林业局推广。各林业局要在借鉴学习加林局管办分开改革试点和韩家园林业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于4月末前和10月末前,制定完成各自林业局的改革实施方案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末前组织实施。
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李 军、姜蒙红
责 任 人:李国兴、王学勇
牵头单位:工信委、计统部
责任单位:加格达奇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呼玛县、财
务部、人社局、编委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加格达奇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韩家园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
各林业局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李 军
责 任 人:李国兴
牵头单位:工信委
责任单位:财务部、人社局、编委办、塔河县、漠河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6.全面推进集团公司企业办教育改革工作
2018年1月正式组织实施企业办教育机构移交工作,做好各企业教育机构的人员身份认证、组织考试、竞聘上岗、资产划拨等工作,及时梳理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式方法,供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他政社性职能移交改革参考借鉴。8月末前全面完成改革,10月末前完成对改革工作的全面总结。
责任领导:蒋迎娟
责 任 人:黄桂林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财务部、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7.启动公检法、医疗卫生、广电系统、三供一业及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等政社性职能剥离移交工作。2018年2月末前,全面摸清各类政社性职能机构的人员底数、人员编制、资产及负债情况,完成人员身份的核实工作。4月末前,制定完成各领域改革移交方案并上报地委、行署审议。5月末前,上报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专项小组审核,完成省政府批复,并在国家年中调整下半年预算前报国家林业局
责任领导:杨 刚、蒋迎娟、姜蒙红
责 任 人:高德义、杨成军、洛大雨、梁凤英、王 闯、
段惠杰
牵头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卫计委、文广新局、
住建局
责任单位: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2018年是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攻坚之年,各改革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积极跟进,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改革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改革,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国家、省、地改革工作精神,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推进工作目标。
(二)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各改革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对接,及时了解把握国家和省改革总体要求和配套政策,提高改革工作推进协调统筹能力。改革推进工作采取“联动推进”制度,即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现场办公推进、责任领导检查督导工作推进三种形式。每月召开改革例会,报送上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改革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改革。
(三)加强督导,保证进度。严格实行月报告和季度汇报制度,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每季度向行署常务会议和地委常委会进行汇报,特别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安排,督导改革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四)加大舆论宣传,提供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精神和要求,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拥护改革,理解改革,并能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集中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拥护改革、主动改革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落实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大义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副组长:曹宪双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杨 刚 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王洪斌 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
李佰铮 行署副专员
蒋迎娟 行署副专员
李 军 林管局副局长
姜蒙红 林管局副局长
成 员:孙喜国 行署发改委主任
李国兴 行署工信委主任
姜兴林 行署财政局局长
李丽荣 地区编委办主任
付学军 行署人社局局长
边爱萍 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
陈 铁 行署民政局局长
王学勇 集团公司计统部主任
梁凤英 行署卫计委主任
黄桂林 行署教育局局长
王 闯 行署文广新局局长
段惠杰 行署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发改委,负责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反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主 任:张唯东 行署副秘书长
副主任:孙喜国 行署发改委主任
六、考核评价办法
由重点国有林改革办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考核评价办法,并负责对各牵头单位承担的2018年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省、地领导有关改革重要指示、批示及其他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县区局的,纳入到地区年度县区局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指标考核,考核对象为地林直机关的,纳入地直机关年度目标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二、工作任务
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林业集团公司,完成呼中、新林两区设县工作,理顺松岭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加格达奇林业局和韩家园林业局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各林业局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各自林业局改革实施方案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集团公司移交企业办教育职能工作,启动医疗卫生、公检法、广电系统、三供一业等政社性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政企、事企、管办彻底分开,政事内部分开的总目标。(责任领导:曹宪双、王洪斌;责任人:孙喜国;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信委、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财务部、民政局、计统部、卫计委、教育局、文广新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1.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1月末前,组织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筹建办,负责国有林管理局的组建工作,研究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组织架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能划分、经费渠道、运行机制等。3月末前,完成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三定方案的编制工作。6月末前,上报省、国家完成批复工作。9月末前完成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成立挂牌工作。
责任领导:王洪斌
责 任 人:王学勇
牵头单位:计统部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组建林业集团公司
2018年1月末前,成立林业集团公司筹建办,负责研究林业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职能划分、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工作。3月末前,完成林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6月末前,完成相关批复工作。9月末前完成集团公司组建工作,并挂牌运营。
责任领导:李 军
责 任 人:李国兴
牵头单位:工信委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新林、呼中两区设县工作
2018年3月末前,完成国家对新林、呼中两区设县的批复。5月末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完成建县后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工作。
两区设县工作
责任领导:李佰铮
责 任 人:陈 铁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新林区、呼中区、财政局、财务部、发改委、
计统部、编委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31日
建县后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曹宪双
责 任 人:林建军、李金龙
牵头单位:新林区、呼中区
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4.理顺新林、呼中、松岭三区计划财政管理体制
2018年9月末前,完成理顺新林、呼中两区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将松岭区比照加格达奇区纳入省管县级计划财政渠道,为实现“四分开”创造条件。
责任领导:曹宪双
责 任 人:林建军、李金龙、黄志富
牵头单位: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5.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各林业局改革。2018年3月末前,全面完成加林局管办分开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并挂牌运营,8月末前,完成韩家园林业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及时梳理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并向其他林业局推广。各林业局要在借鉴学习加林局管办分开改革试点和韩家园林业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于4月末前和10月末前,制定完成各自林业局的改革实施方案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末前组织实施。
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李 军、姜蒙红
责 任 人:李国兴、王学勇
牵头单位:工信委、计统部
责任单位:加格达奇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呼玛县、财
务部、人社局、编委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加格达奇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韩家园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
各林业局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李 军
责 任 人:李国兴
牵头单位:工信委
责任单位:财务部、人社局、编委办、塔河县、漠河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6.全面推进集团公司企业办教育改革工作
2018年1月正式组织实施企业办教育机构移交工作,做好各企业教育机构的人员身份认证、组织考试、竞聘上岗、资产划拨等工作,及时梳理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式方法,供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他政社性职能移交改革参考借鉴。8月末前全面完成改革,10月末前完成对改革工作的全面总结。
责任领导:蒋迎娟
责 任 人:黄桂林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财务部、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7.启动公检法、医疗卫生、广电系统、三供一业及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等政社性职能剥离移交工作。2018年2月末前,全面摸清各类政社性职能机构的人员底数、人员编制、资产及负债情况,完成人员身份的核实工作。4月末前,制定完成各领域改革移交方案并上报地委、行署审议。5月末前,上报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专项小组审核,完成省政府批复,并在国家年中调整下半年预算前报国家林业局
责任领导:杨 刚、蒋迎娟、姜蒙红
责 任 人:高德义、杨成军、洛大雨、梁凤英、王 闯、
段惠杰
牵头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卫计委、文广新局、
住建局
责任单位: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财务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2018年是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攻坚之年,各改革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积极跟进,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改革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改革,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国家、省、地改革工作精神,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推进工作目标。
(二)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各改革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对接,及时了解把握国家和省改革总体要求和配套政策,提高改革工作推进协调统筹能力。改革推进工作采取“联动推进”制度,即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现场办公推进、责任领导检查督导工作推进三种形式。每月召开改革例会,报送上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改革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改革。
(三)加强督导,保证进度。严格实行月报告和季度汇报制度,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每季度向行署常务会议和地委常委会进行汇报,特别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安排,督导改革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四)加大舆论宣传,提供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精神和要求,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拥护改革,理解改革,并能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集中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拥护改革、主动改革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落实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大义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副组长:曹宪双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杨 刚 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王洪斌 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
李佰铮 行署副专员
蒋迎娟 行署副专员
李 军 林管局副局长
姜蒙红 林管局副局长
成 员:孙喜国 行署发改委主任
李国兴 行署工信委主任
姜兴林 行署财政局局长
李丽荣 地区编委办主任
付学军 行署人社局局长
边爱萍 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
陈 铁 行署民政局局长
王学勇 集团公司计统部主任
梁凤英 行署卫计委主任
黄桂林 行署教育局局长
王 闯 行署文广新局局长
段惠杰 行署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发改委,负责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反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主 任:张唯东 行署副秘书长
副主任:孙喜国 行署发改委主任
六、考核评价办法
由重点国有林改革办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考核评价办法,并负责对各牵头单位承担的2018年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省、地领导有关改革重要指示、批示及其他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县区局的,纳入到地区年度县区局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指标考核,考核对象为地林直机关的,纳入地直机关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