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几个评论区的问题。
有人质疑这个案件是否真的是意外?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在外打工期间就认识亚硝酸盐并且知道有毒,见到哥哥误捡后,就顺势毒杀母亲哥哥。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的男盆友就在矿业公司,他们设计利用哥哥爱贪小便宜的特点,在哥哥回家的路上放置亚硝酸盐,故意让哥哥捡去,以便毒杀他们母子。
有的人说,其实哥哥和女儿真心相爱,但是迫于伦理不能在一起,哥哥设计毒杀母亲,为了摆脱嫌疑,自己也吃了一点。
你们的脑洞确实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你们对案件质疑的精神非常可贵。
虽然你们怀疑了很多人,但是有一个人我在评论区没见过有任何人怀疑。因为他的一个行为非常可疑,当初是被当成第二号嫌疑人调查的。
喜欢开脑洞的同学不妨猜一下。
有的同学说哥哥捡到亚硝酸盐的瓶子,然后尝了一下为什么没中毒?
其实任何所谓的毒物都有一个剂量的问题,撇开剂量谈毒物都是耍流氓。
亚硝酸盐致死量约为 3 克,中毒量约为 0.3 克。
哥哥用指头沾几个颗粒尝了一下,远远达不到致死量。
其实亚硝酸盐广泛被当做食物防腐剂,在方便面,各种小零食,腌制食品,剩饭中存在。
为啥吃方便面没中毒呢?还是剂量问题!含量远低于致死量。
有人质疑为什么棕色的瓶子上写的是亚硝酸盐?不应该是亚硝酸钠或者亚硝酸钾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的同学一定是学化学的,你们的实验室一定是科学规范的。
可是现实中的实验室可能就一张桌子上面放几个瓶子。可能操作的人员连初中都没毕业。
矿业公司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公司有很多小的矿点,就是一个洞口,外面几间简单的板房。
瓶子上能贴上标签,用手写上亚硝酸盐已经是非常认真负责了。
我在物证室见到过一袋氰化钠,是清查车辆时缴获的。
氰化钠是剧毒,毒性比亚硝酸盐更强。是严格管制物品。
这袋氰化钠用编织袋包裹,袋子外面用记号笔写着「青化娜」。
现实中不要苛求每个人都是化学家。
有人问矿业公司有责任吗?
当然有责任。最后矿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一大笔钱。
有人问哥哥如果没醒妹妹会被冤枉吗?
这是个很复杂的话题,篇幅有限,不做假设性推测。
最后说一下二号嫌疑人。
当时那个二号嫌疑人是救人并报警的乡村医生。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乡村医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是中毒而不是疾病。
要知道毒物有成千上万种,中毒后的症状也千差万别,就算把含有毒物的检材送到实验室,也是一种一种毒物排除。
连什么毒物中毒都不知道?怎样治疗?
他一个小小的乡村卫生所,没任何仪器设备。没抽血,没化验,凭什么就能快速肯定是中毒而不是疾病呢?
除非医生事先就知道他们就是中毒。那他就非常可疑了。
不过调查之后我们很快排除了医生的嫌疑。
我们问医生:你怎么症状快速知道这对母子是中毒的呢?
医生说:管它什么症状,把他们的呕吐物喂鸡,鸡死了!管它什么东西中毒,先把胃洗了再说!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后来反思,为什么我会觉得医生可疑呢?其实还是思维方式的问题,站的立场不一样。
我是法医,我关心的是案件,关心的是如何收集证据,要弄清楚毒物是什么?投毒的方式是什么?心血中毒物的含量是否达到致死量?
但是医生他思考的是治病救人。时间就是生命,不管什么毒物,先把胃洗了,人救活再说。
就像穷人无法理解富豪的思维方式一样,因为思考问题的立场不同,我当时也无法理解医生的思维方式。
最后特别说一句,真的特别感谢这位可敬的乡村医生,如果不是他准确的判断,及时送医院治疗,哥哥可能真的就死掉了!毁掉的可能就是妹妹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