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家住南郑区大河坎镇,与2017年九月二十六号晚上,在南郑区大河坎镇汉桂路口北段,被南郑区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段公职人员黄卫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成重伤逃逸,后伤者家属自己打电话送医院并报警。经过两次手术2018年4月治疗腿部手术告一段落。回家后伤者自己又购买康复器具治疗,等到能下地走路时打算在于黄卫东商量面部治疗和腿部后期治疗时,黄卫东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给伤者治疗。一个普通百姓,只能靠镇府职能部门了,找到了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委员会,经过两次调处黄卫东都以没钱为由导致调处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到南郑区交通局,交警队请求两个部门监督,督促解决事故,两部门相互推脱责任.身为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人撞飞逃逸,在后期治疗中以各种借口拒付医药费,还扬言老子就不给她看,她能把老子干啥!这等藐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交警部门说他们只有督促黄卫东拿医药费,他说没钱我们也没有办法!在这法治社会难道这真的就没有人能把这等歪人管的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