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林业局关于在全县林业领域开展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长岭生态和谐稳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现决定在全县林业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重点打击五个领域
1、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以林业生产经营为借口,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森林资源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乡绅”、“村霸”;
4、在林业生产经营、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插手林业纠纷,充当“黑保安”、“地下警察”的黑恶势力。
二、重点打击七类案件
1、盗伐林木;2、滥伐林木;3、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5、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6、非法占用林地、湿地、7、故意毁坏财物等典型案件。
三、检举揭发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涉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0438-7225696 7227891
长岭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5日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长岭生态和谐稳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现决定在全县林业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重点打击五个领域
1、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以林业生产经营为借口,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森林资源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乡绅”、“村霸”;
4、在林业生产经营、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插手林业纠纷,充当“黑保安”、“地下警察”的黑恶势力。
二、重点打击七类案件
1、盗伐林木;2、滥伐林木;3、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5、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6、非法占用林地、湿地、7、故意毁坏财物等典型案件。
三、检举揭发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涉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0438-7225696 7227891
长岭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