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萝北县新河口村卖青菜水果,一个骑摩托车去脱水的人,用,用摩托车前轮,撞击我的车,右门,造成车门轻微损伤,我问他为什么叫我车,他说我车停的不对劲,老百姓不懂法,懂法,如果他撞死了,我会赔他钱,态度强横无理,并且说如果给我把他撞死了,我会赔钱,如果我不走,他会
让我知道什么叫强制碰瓷,无奈之下,只得离开,想要报警没有手机信号,我的车是在路边停着,我走了,看到他骑摩托车进了心河口林业经管站,像这样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属于恶霸系列的,这样的人是公安局管还是他的上级管?我不需要把他怎样,只需要他公开道歉,如果是喝酒的情况下,道歉会原谅你,你如果没喝酒,你给萝北
丢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