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拿大人基本是英国后裔,因此,对英国还是比较认同。
二是,加拿大身边有个最强国美国,因此内心也是寝食难安,所以继续跟随英联邦这个大家庭,最符合利益。而且英联邦内的合作,也更加促进加拿大的经济发展。所以,加拿这么大的国家,还是选择跟随英国,这也是利益的考虑。
因此,从形式来看,加拿大依然是英国的,属于英国女王管辖。但是,英国女王也不可能亲自到加拿大,而且也不可能亲自管。所以,依旧设置一个总督,跟总理门对门,以代表女王在加拿大的统治。所以,总督更像是加拿大的钦差大臣,而总理只是地方官罢了。
因此加拿大的统治自然是总理在管,但是总督那也是不能得罪,那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2008年,加拿大哈珀政府存亡危机上,加拿大总督甚至扮演关键角色,决定政府的存亡。可见其地位还是很大的,在加拿大的权力,那也是非常明显。
但是,现在的加拿大总督越来越弱势了,总督现在要总理提名,然后女王任命,越来越成为象征,只是在关键问题的时候,出来露面。这跟伊朗不一样,伊朗最好领袖,虽然也是象征,管理是总统的事。但是最高领袖可以直接弹劾罢免总统,比古代的皇帝还要牛,这个跟加拿大那是最为本质的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