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吧 关注:5,154贴子:173,129

法子英为啥敢让殷某老婆出去张罗钱,自己在家等着他不怕殷某老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法子英为啥敢让殷某老婆出去张罗钱,自己在家等着
他不怕殷某老婆出去报警吗,这点挺疑惑。
按理说法子英狡猾怎么能如此低级错误,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12-11 00:34回复
    他思维不一样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2-11 00:36
    回复
      他这么做,挺傻,结果自己被武警堵屋里。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12-11 00:42
      回复
        所以说,他这个人,智商还是有问题。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12-11 00:43
        回复
          瓮中捉鳖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12-11 01:38
          回复
            而且那种殷牛皮住那种破小区,也不会有多少钱,法子英自己都同意赎金大打折扣了,为了点收益担这么大风险


            6楼2019-12-11 13:03
            回复
              说白了,还是犯案太多,自信心膨胀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9-12-11 15:25
              回复
                也好啊 少了一条人命被残害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12-12 14:21
                回复
                  实际上他想走了,所以这次就不走干脆在家等,那个殷已经被他弄死,能多少捞到钱他也算了,这次胆大,就因为见了殷的老婆第一次时她也没报案


                  IP属地:浙江10楼2019-12-12 14:23
                  回复
                    胆子太大了太狂了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12-12 14:30
                    收起回复
                      法子英绝对智商有问题,他干的那几票都是低智商犯罪,只会打打杀杀,殷某老婆几句话就把他忽悠了,在死胡同里等着被抓。
                      有点脑子的都不能放她走,正确的做法:
                      1:让殷某妻子把家里现金首饰都拿出来,然后是存款单,问出密码,让劳荣枝去取钱,哪怕殷某是假大款,2-3万还是能搞到,按法子英的套路,拿完钱灭口走人;
                      2:如果殷某家里一贫如洗,无现金首饰,存款也没有,可能还有外债,应该果断止损,要么灭口,要么放人(有风险),就是当贼也是有底线的,不会逼着穷人拿钱;
                      3:如果法子英无下限,连江湖道义都不顾,硬逼着殷某妻子筹钱,那他也不应该在殷某家里等着,要么跟着殷某妻子一起去,要么偷偷跟踪,要么离开危险地点,和殷某妻子电话联系,等她筹到钱以后,定个时间地点取钱(如果殷某妻子报警,法子英大概率是在取钱时被抓)。
                      可是法子英的做法超出常理,他居然傻傻的在那等死


                      IP属地:辽宁13楼2019-12-12 14:33
                      收起回复
                        正在看还珠格格第二部,看上瘾了,放松了心情和警惕。加上殷妻之前见过面没报警,而且也认为了她老公不会报警。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12-14 04:38
                        收起回复
                          法子英断定她不敢报警


                          IP属地:山东16楼2019-12-16 00:21
                          回复
                            法子英根据什么做出,殷妻不敢报警的判断的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12-21 19: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