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向一家水处理企业开出了环境违法行政罚单,位于江阴市周庄镇陶城村的一家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的企业,因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5万元。
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锡环罚决〔2019〕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的内容,违法企业名为“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其被发现的违法事实是:2019年10月9日,当地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废水排放口废水正在排放,现场在废水排放口采水样壹瓶,经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监测,COD为87mg/L,超过了《城镇污水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标准。
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的行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被生态环境执法机关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内容来源:江阴热线)
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锡环罚决〔2019〕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的内容,违法企业名为“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其被发现的违法事实是:2019年10月9日,当地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废水排放口废水正在排放,现场在废水排放口采水样壹瓶,经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监测,COD为87mg/L,超过了《城镇污水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标准。
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的行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被生态环境执法机关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内容来源:江阴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