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寻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
患者鲁某,男,29岁,一直在武汉工作及生活,1月22日从武汉乘高铁经徐州中转返回宿迁探亲。因出现发烧症状,1月25日晚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凌晨转至华东医疗康复中心接受治疗。病例标本经省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平稳,现紧急寻找与其接触人员。
该患者来宿轨迹如下:
该患者于1月22日下午14:15,从武汉站乘高铁(G1742,14车08D座)到达徐州东站后,19:00换乘动车(D5689,03车16F座)于19:45左右到达宿迁站;
1月22日晚20:30左右,其妻子自驾将其接到埠子镇官庄小区岳父母家中,21:50左右在埠子镇阳光名邸小区张红旗浴池洗浴20分钟左右,后回家休息;
1月23日,白天在家中活动,晚上23时左右,自行开车到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就诊;
1月24日凌晨3:00左右返回家中,其后一直在家中活动;
1月25日17:30左右,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并被集中隔离治疗。
请与该患者以上活动轨迹可能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佩戴口罩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过。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致电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应急办(0527—80909592)。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出租、滴滴等)。
3.可能密切接触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社区进行联系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建议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肺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
患者鲁某,男,29岁,一直在武汉工作及生活,1月22日从武汉乘高铁经徐州中转返回宿迁探亲。因出现发烧症状,1月25日晚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凌晨转至华东医疗康复中心接受治疗。病例标本经省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平稳,现紧急寻找与其接触人员。
该患者来宿轨迹如下:
该患者于1月22日下午14:15,从武汉站乘高铁(G1742,14车08D座)到达徐州东站后,19:00换乘动车(D5689,03车16F座)于19:45左右到达宿迁站;
1月22日晚20:30左右,其妻子自驾将其接到埠子镇官庄小区岳父母家中,21:50左右在埠子镇阳光名邸小区张红旗浴池洗浴20分钟左右,后回家休息;
1月23日,白天在家中活动,晚上23时左右,自行开车到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就诊;
1月24日凌晨3:00左右返回家中,其后一直在家中活动;
1月25日17:30左右,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并被集中隔离治疗。
请与该患者以上活动轨迹可能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佩戴口罩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过。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致电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应急办(0527—80909592)。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出租、滴滴等)。
3.可能密切接触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社区进行联系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建议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