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消协您好
本人于2020年8月14日,在浙江绿森商城客户端购买iphone11手机一部,价值3900元,该商城迟迟不发货,后来本人申请退款也无果。多次与绿森客服联系,均以各种借口拒绝退款,时至今日依然是未退款,未发货,在2021年1月22日绿森商城因涉嫌诈骗,公司已被司法部门查封,据悉绿森商城负责人被抓期间,与绿森合作的杭州银行却直接冻结了属于我们消费者的货款近亿元,杭州银行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与绿森合作实属正常,事实也是相互支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银行对绿森有信贷往来,从“风险控制论”来说对于银行本身放贷的行为具有可控性,对绿森能否偿还债务有一定的预见性,其应当承担不归还的风险,不能以损害刑事犯罪的被害人(消费者)的利益来弥补自己具有风险性的借贷损失。从“风险控制论”角度看,债权人的利益弱于被害人(消费者)和社会利益。银行作为债权人,这种做法不利于打击经济犯罪,也不利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安全。 再者我们是购物消费,理应优先安排我们消费者的退款!!! 时至今日,各种维权无果,消费者的血汗钱我们属实走投无路了,在此恳请希望消协和媒体为广大消费者讨回公道,追回属于我们的购物款!
本人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可提供实名信息担保事件真实性!
在此感谢消协和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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