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2日起,日本大使馆可受理以下赴日签证申请。相关人员可以提交签证申请材料,使馆受理后如没有问题将发放签证。
在留资格类(长期签证)
1. 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
2. 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3. 定住者的配偶和子女(告示5号和告示6号)
4. 持有1584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右上角红色标注)
5. 教育和教授的在留资格(需要提交日方接受机构的紧急赴日的说明原件)
6. 持有医疗的在留资格(需要提交日方接受机构的紧急赴日的说明原件)
7. 永住者换定住签证
探亲类(短期签证)
1. 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
2. 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3. 定住者的配偶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