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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监理招标了,施工日期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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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2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57728.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023091.48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1534637.2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9.268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建设规模为39.268公里,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起自滨海机场,终至北塘站,正线总长39.268公里,共设车站14座,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9座。新建华山道车辆基地1座(含备用控制中心),新建渤龙湖主变电站1座,与B1线共享主变电站1座,控制中心接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总投资额2557728.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施工监理一标段,招标范围:滨海机场站(含)~中心大道站(含)~东六道站(含)~东经区间地下段区间,监理内容为:(1)本标段范围内车站、区间(含区间跟随所及区间变电所)中的土建、建筑、人防、装修工程;(2)滨海机场站至东六道站与经三路站区间中点范围内的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工程;(3)本标段范围内的外配套管线施工以及管线切改、交通导行、征地拆迁、绿化移除、试桩等施工。其中,车站总建筑面积共约 55329.81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21400.61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约24.5米,区间总长度共约6187.26双延米。监理工作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实现五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概算批复建安费:221452.07万元。总投资额2980.0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施工监理三标段,招标范围:渤春区间地下北段~渤春区间地下南段、海滨区间地下段~滨海西站(既有站改造)~宁海路站(含)~宁塘区间地下段,监理内容为:(1)本标段范围内车站、区间(含区间跟随所及区间变电所)中的土建、建筑、人防、装修工程;(2)海平路站与滨海西站区间中点至宁海路与塘汉路区间中点的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工程;(3)外配套管线施工及管线切改、交通导行、征地拆迁、绿化移除、试桩等工程。其中,车站总建筑面积约 54239.4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38080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约18.62米,区间总长度约8294.47双延米。监理工作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实现“五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概算批复建安费186532.679万元。总投资额2580.0万元。
三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施工监理五标段,招标范围:华山道车辆段,监理内容为:车辆段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车辆段室外附属工程、改移进场道路、外配套管线等工程及管线切改、交通导行、征地拆迁、绿化移除、试桩等工程。其中,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25903.2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8830.06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8米。监理工作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实现五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概算批复建安费:143966.60万元。总投资额138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7年12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7年12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监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监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监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加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文件的同时仍应当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确认系统录入信息进行确认,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参见招标文件 。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8-10 17:47回复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8-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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