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修:
(1)报名范围 符合辅修专业修读条件的我校大二本科生均可报名。
(2)修读条件 a.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b.修读辅修专业必须主修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c.修读双学位必须已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并且截至第七学期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成绩在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或达到可替代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条件。 d.修读主辅修专业互换必须主修专业第一至第四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 3.58 以上(含 3.58),辅修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 3.58 以上(含 3.58); 并且截至第四学期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或达到 可替代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