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汉宁路与银滩路十字建国鑫居物业,强行对街道两边商户收取每平方米4-5元物业费,不出具任何有公章的票据,重点是中山街办事处市场监管所给的答复是合法收费,当问起物业做了什么时,解释是1.安全保护,2.环卫,3.景区绿化。当问到这些不是政府做的吗?企业是按规定纳税的吗?回答是反问你们企交了多少税?当问到他们是按什么规定收费时,回答是按小区居民物业管理条例,当问到这些规定不是针对小区居住的住户的吗?回答是还有业者委员会协议?问到业主委员会有法律依据吗?回答反正有协议就是合法的。后咨询各部门包扩制定收费标准的发改局,都说没有有关门面商户缴纳物业费的规定,包括陕西省有关部门都说暂时没有涉及。问一下各位老铁们,这样的商业环境你们敢投资吗?谁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