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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法院人员“天天”放假,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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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本帖基于二审(2023)沪01民终13348号,结案当日(20230928)电联内容、环境音;
至于其它受贿、渎职、结党等等,非平民能所知。
——28日收到结案信息后,当日电联裁判办公室,如旧帖:
1、对方声称二审为终审判决。
2、法院放假了、法官不在,有事国庆后。
3、环境音吵闹,为人为庆祝、兴奋类。
楼下,贴图判决书要件:
1、被告主张、法院判决。
2、我方申请的调查取证、证人传唤等大意。
3、二审枉法组织成员。
结合,p/8843357565,p/8862998880,我方二审举证、主张(,民申法律逻辑):
1、被告质证非公开。
2、被告无举证。
3、被告、法院以无关联性,拒绝真实性、合法性认证。
4、法院至始刻意回避数量欺诈问题。
5、基于以上等,法院支持一审采纳的证据,即拒绝核查、并拒绝调取相关信息、当事人。


IP属地:上海1楼2024-04-21 21:42回复




    IP属地:上海2楼2024-04-2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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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二审举证主张、民申法律逻辑的主要文字部分
      s/1FEq-p97PSvyjKrKqIWSgGw
      提取码pm2w
      同1L所述p/8843357565,p/8862998880,
      此处仅结合2L被告陈述,着重引述平台(淘宝)系统:
      如「U、针对一审被告之“2、3月份的聊天记录”。
      2> 3月17日左右,通过订单页面催发货;以及淘宝消费者客服已明确表示,是卖家超时未发货、认定其责任。」
      1、报备规则:包括承诺书、疫情凭证之证据完整性。
      2、支持不发货:投诉描述中、以及聊天记录中,被告的虚假表示;重点如诉前称发货地疫情、一审改口收货地。
      3、3月17日,淘宝判定卖家发货违规、认定其责任。


      IP属地:上海3楼2024-04-2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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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援文章:http://www.64365.com/zs/995156.aspx「关联性规则是什么意思?」
        「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
        「相比之下,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难以找到证据关联性的明确界定,司法中证据关联性的评价也大多交给法官自由裁量。」
        「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
        结合,2L贴图:
        0、我方主张之数量欺诈、谎报疫情,始终被无视下。
        1-1、“关联性”被从“案件事实”扭曲到“欺诈行为”,即「数量欺诈、谎报疫情」与欺诈无关。
        1-2、其它如“虚假”、谎言等等,皆与欺诈无关。
        1-3、小结:被告、法院无法举证反驳,我方举证之证明能力、法律效力,只能以“霸道”滥用、侵害当事人权益。
        2、同标题“天天放假”。


        IP属地:上海4楼2024-04-23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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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LS“关联性”之职权滥用,论无视主张:
          材料见3L,
          1、举证(二审)《举证质证描述书(一审后)》「C、订单数量欺诈」。
          2、法律逻辑(民申)《庭审诉书》「总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
          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已明确表示,下单行为属意思表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第8款
          ——已明确表示,夸大或隐瞒商品数量属欺诈要件。
          同历史论述,除一审事实外,法院始终刻意回避。
          倒推枉法结论,商品数量非合同要素、缺失不构成虚假邀约,即否决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其余,证据的法律效力(无效),即法律条文,亦被枉法无视。
          ——除侵害我方调查取证、证人传唤等法律权益外:
          另侵害他人撤销权(民法典148),即违法承认受他人欺骗下、发生的行为属法律有效。


          IP属地:上海5楼2024-04-23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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