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吧
关注: 1,914 贴子: 19,088

关注三农 服务三农

  • 目录:
  • 两性关系
  • 0
    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新建或翻建房屋是许多村民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家园梦想的重要途径。然而,建房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其中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与审批程序。为帮助广大村民朋友清晰了解并顺利办理建房手续,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详细解读一下村民建房手续的全流程。 律师解读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个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通常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标准者)需向所在
  • 0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当事人之间因经济纠纷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但是你可能也经历过这样的困境,自己明明在官司中胜诉,却迟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赔偿或欠款,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聊聊让广大当事人以及律师头痛的“执行难”问题。 律师解读 一、执行难的原因有哪些? 想要破解执行难的问题,找准影响生效判决执行的原因是十分重要的,纵观诸
  • 0
    宅基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农民申请宅基地时偶遇“卡壳”,成为了不少人心中的难题。面对符合条件却申请不到宅基地的困境,我们不仅需要理性分析,更需学会依法维权,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查明原因:为何绿灯难亮? 首先,遇到申请宅基地受阻,切莫盲目急躁,应当冷静分析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政策变动:随着国家对土地使
  • 0
    涉及到拆迁补偿问题时,一些地方竟然仅凭一张卫星图片,便草率地将百姓的房屋定性为“违建”,意图以此为由进行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拆除。对此,我们必须明确:卫星照片虽能提供客观信息,但绝不能成为界定“违建”的唯一依据!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卫星照片的作用与局限 1. 信息采集:卫星照片具有覆盖广、时效性强、精度高等特点,可以直观展示建筑物的位置、形态、规模等基本信息,为规划
  • 0
    基本案情 家住湖南湘潭的某村村民,家里的合法土地面临征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即将被收回,然而当事人却又没有看到任何与征收相关的文件,于是找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邹炎恩律师,邹律师在了解案情之后果断出击,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后经过补正材料,被告依然没有任何答复,见此情况便起诉到人民法院。 律师观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之后,一般需经过20个工作日来进行
  • 0
    时代飞速发展,农村改造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有的村直接改造成城镇,而有的村改造成商圈,然而无论是改造成什么样或是如何改造,其中无可避免的就是要进行征地拆迁,在征地拆迁中就必然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补偿到底谁有资格拿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在征地拆迁补偿阶段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拿到补偿。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过程中,许多的弯弯绕绕搞得大家苦不堪言,其中的补偿
  • 0
    征地拆迁过程中,最让人关注的问题一直都是补偿方式,因为补偿的方式以及补偿的标准等,是关乎我们以后生活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征地拆迁一定要补偿,补偿的方式常见的有按人口补偿和按面积补偿两种,两者到底有没有区别,我们应该按照哪个方式进行补偿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补还是按土地面积补。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工作常常因为其涉及巨大的利益调整而变得
  • 0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快,征地拆迁已经变得非常普遍,尤其是面对农改城时,征地拆迁已经变得不可或缺了,但是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农民朋友都会觉得为什么自己获得的钱这么少,或者征地拆迁后买一套附近的房子都买不起,其中的原因很多朋友不太清楚,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在征地拆迁中有什么样的禁忌是我们被拆迁人一定不能去触碰的!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其实各位朋友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论是网上的媒体还是
  • 0
    宅基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农民申请宅基地时偶遇“卡壳”,成为了不少人心中的难题。面对符合条件却申请不到宅基地的困境,我们不仅需要理性分析,更需学会依法维权,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查明原因:为何绿灯难亮? 首先,遇到申请宅基地受阻,切莫盲目急躁,应当冷静分析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政策变动:随着国家对土地使
    普法小徐 00:42
  • 0
    涉及到拆迁补偿问题时,一些地方竟然仅凭一张卫星图片,便草率地将百姓的房屋定性为“违建”,意图以此为由进行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拆除。对此,我们必须明确:卫星照片虽能提供客观信息,但绝不能成为界定“违建”的唯一依据!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卫星照片的作用与局限 1. 信息采集:卫星照片具有覆盖广、时效性强、精度高等特点,可以直观展示建筑物的位置、形态、规模等基本信息,为规划
    普法小徐 00:42
  • 0
    在当前社会中,如果农村的土地被政府拆迁征收,一般来说,这个土地拆迁补偿费是需要给集体经济的。如果遇到村委截留拆迁补偿款,我们该怎么把钱要回来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 律师解读 村委截留拆迁补偿款, 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
    普法小徐 00:43
  • 0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朋友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但是难以维持生活所需或是不能更好地改善家庭生活,所以也就萌生了承包他人土地进行耕种的想法,然而在承包的过程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承包来了土地,但是无法进行耕种,这样的话承包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还会搭进去大量的承包费,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把承包费要回来呢?下面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跟您聊一聊 案件事实 赵先生是居住于内蒙古
  • 0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快,征地拆迁已经变得非常普遍,尤其是面对农改城时,征地拆迁已经变得不可或缺了,但是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农民朋友都会觉得为什么自己获得的钱这么少,或者征地拆迁后买一套附近的房子都买不起,其中的原因很多朋友不太清楚,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在征地拆迁中有什么样的禁忌是我们被拆迁人一定不能去触碰的!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其实各位朋友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论是网上的媒体还是
    普法小徐 00:40
  • 0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当事人之间因经济纠纷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但是你可能也经历过这样的困境,自己明明在官司中胜诉,却迟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赔偿或欠款,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聊聊让广大当事人以及律师头痛的“执行难”问题。 律师解读 一、执行难的原因有哪些? 想要破解执行难的问题,找准影响生效判决执行的原因是十分重要的,纵观诸
    普法小徐 00:41
  • 0
    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新建或翻建房屋是许多村民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家园梦想的重要途径。然而,建房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其中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与审批程序。为帮助广大村民朋友清晰了解并顺利办理建房手续,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详细解读一下村民建房手续的全流程。 律师解读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个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通常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标准者)需向所在
    普法小徐 00:42
  • 0
    基本案情 家住湖南湘潭的某村村民,家里的合法土地面临征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即将被收回,然而当事人却又没有看到任何与征收相关的文件,于是找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邹炎恩律师,邹律师在了解案情之后果断出击,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后经过补正材料,被告依然没有任何答复,见此情况便起诉到人民法院。 律师观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之后,一般需经过20个工作日来进行
    普法小徐 00:38
  • 0
    征地拆迁过程中,最让人关注的问题一直都是补偿方式,因为补偿的方式以及补偿的标准等,是关乎我们以后生活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征地拆迁一定要补偿,补偿的方式常见的有按人口补偿和按面积补偿两种,两者到底有没有区别,我们应该按照哪个方式进行补偿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补还是按土地面积补。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工作常常因为其涉及巨大的利益调整而变得
    普法小徐 00:38
  • 0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朋友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但是难以维持生活所需或是不能更好地改善家庭生活,所以也就萌生了承包他人土地进行耕种的想法,然而在承包的过程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承包来了土地,但是无法进行耕种,这样的话承包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还会搭进去大量的承包费,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把承包费要回来呢?下面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跟您聊一聊 案件事实 赵先生是居住于内蒙古
    普法小徐 00:39
  • 0
    时代飞速发展,农村改造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有的村直接改造成城镇,而有的村改造成商圈,然而无论是改造成什么样或是如何改造,其中无可避免的就是要进行征地拆迁,在征地拆迁中就必然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补偿到底谁有资格拿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在征地拆迁补偿阶段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拿到补偿。 律师解读 征地拆迁过程中,许多的弯弯绕绕搞得大家苦不堪言,其中的补偿
    普法小徐 00:37
  • 0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些拆迁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比如断水、断电、断路等,来逼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
  • 0
    征地项目没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去征地是违法的,在现实中,往往很多征地项目政府都没有发布过征地公告,村民的土地就直接被强行占用,大家在遇到拆迁征地项目时一定要先向政府申请公开该项目的征收公告!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案例故事 李先生和其他村民是山东省某市某某村的村民,他们承包了某村的土地。2013年4月,
  • 0
    看到征收公告后,正等着政府对自己进行安置补偿,却被告知卫片拍到了自家的房子,被认定为了违法建筑,需要进行强制拆除。这让很多人犯了难,自己的房子已经建了这么多年,怎么要征收了突然成了违建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01京康普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
  • 0
    房地产推动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农民进城后,首先要落户买房,随后便容易产生一个问题,村集体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还要保留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京康普法 一、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后不再享有宅基地 根据我国宪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 0
    “晚上偷偷拆房子了。到目前为止,很多政府部门都表示不知道,”榆林市民张先生说这话时有点无奈和茫然。10月24日晚,张先生的两层房子被拆除。直到他的邻居打电话通知他房子不见了。当他匆忙赶到现场时,报警了,但拆迁方说是领导让他拆房子的,没有拆迁手续。在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子在深夜被拆除,但据说是误拆的。如果我们遇到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遇到这种情
  • 0
    宅基地是咱们广大农民朋友的重要资产,宅基地审批通常要经历多个阶段,也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如果你也遇到了宅基地审批不下来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本文将总结多个要点!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什么情况下有权申请宅基地? 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满18周岁;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
  • 0
    政府征收房屋,对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如何确定?如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并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来说,关于房地
  • 0
    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划定了以下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介绍 1、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2、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
  • 0
    房屋拆迁是按户口人数补偿还是按房屋面积补偿,其实并不能同一而论,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不同地域的政策肯定是不同的,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征地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律师解读 一、征地拆迁中,户口被冻结 确定拆迁范围后,征收部门就会通知被拆迁
  • 0
    农村土地的拆迁如果政府能按照严格的程序依法展开,那就没有了纠纷,这不仅能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拆迁方是不遵守法律的,他们某个人甚至为了利益能够使劲压低老百姓的补偿款,甚至逼迫百姓签订不合理的协议,那么作为孤苦无援的老百姓,该如何维权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 0
    “晚上偷偷拆房子了。到目前为止,很多政府部门都表示不知道,”榆林市民张先生说这话时有点无奈和茫然。10月24日晚,张先生的两层房子被拆除。直到他的邻居打电话通知他房子不见了。当他匆忙赶到现场时,报警了,但拆迁方说是领导让他拆房子的,没有拆迁手续。在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子在深夜被拆除,但据说是误拆的。如果我们遇到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遇到这种情
  • 0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些拆迁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比如断水、断电、断路等,来逼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
  • 0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农民的生活基础。因此,土地征收是一项涉及国家利益和农民权益的重大事项,不能随意进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那么,是谁想征地就能征地吗?要怎么审批才能征收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 京康普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土地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0
    看到征收公告后,正等着政府对自己进行安置补偿,却被告知卫片拍到了自家的房子,被认定为了违法建筑,需要进行强制拆除。这让很多人犯了难,自己的房子已经建了这么多年,怎么要征收了突然成了违建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01京康普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
  • 0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些拆迁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比如断水、断电、断路等,来逼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
  • 0
    政府征收房屋,对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如何确定?如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并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来说,关于房地
  • 0
    农村土地的拆迁如果政府能按照严格的程序依法展开,那就没有了纠纷,这不仅能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拆迁方是不遵守法律的,他们某个人甚至为了利益能够使劲压低老百姓的补偿款,甚至逼迫百姓签订不合理的协议,那么作为孤苦无援的老百姓,该如何维权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 0
    房屋拆迁是按户口人数补偿还是按房屋面积补偿,其实并不能同一而论,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不同地域的政策肯定是不同的,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征地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律师解读 一、征地拆迁中,户口被冻结 确定拆迁范围后,征收部门就会通知被拆迁
  • 0
    看到征收公告后,正等着政府对自己进行安置补偿,却被告知卫片拍到了自家的房子,被认定为了违法建筑,需要进行强制拆除。这让很多人犯了难,自己的房子已经建了这么多年,怎么要征收了突然成了违建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01京康普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
  • 0
    宅基地是咱们广大农民朋友的重要资产,宅基地审批通常要经历多个阶段,也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如果你也遇到了宅基地审批不下来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本文将总结多个要点!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什么情况下有权申请宅基地? 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满18周岁;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
  • 0
    有些地区土地批准征收时,被征收人已经怀孕,胎儿尚未出生,但是成功出生后,胎儿也将成为该集体组织的一员,那么征收单位是否需要为胎儿保留征地补偿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京康普法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胎儿是否能分到拆迁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
  • 0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农民的生活基础。因此,土地征收是一项涉及国家利益和农民权益的重大事项,不能随意进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那么,是谁想征地就能征地吗?要怎么审批才能征收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您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 京康普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土地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0
    农村土地的拆迁如果政府能按照严格的程序依法展开,那就没有了纠纷,这不仅能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拆迁方是不遵守法律的,他们某个人甚至为了利益能够使劲压低老百姓的补偿款,甚至逼迫百姓签订不合理的协议,那么作为孤苦无援的老百姓,该如何维权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 0
    宅基地是咱们广大农民朋友的重要资产,宅基地审批通常要经历多个阶段,也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如果你也遇到了宅基地审批不下来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本文将总结多个要点!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什么情况下有权申请宅基地? 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满18周岁;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

  • 发贴红色标题
  • 显示红名
  • 签到六倍经验

赠送补签卡1张,获得[经验书购买权]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本吧信息 查看详情>>

会员: 会员

目录: 两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