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一、如果长春公司现在盖的房子确实是按照规划局批复盖的,那么规划局就涉嫌违规,这种规划明显违反了国家建筑规划的法规,如果购房人向法院起,规划局一定败诉。那么审批人就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规划局不会给出违反国家规定的规划。弄不好是长春公司自己改变了规划。为了自己的利益,加盖了楼房。
二是。由于长春公司没有按规划局的规划盖房,所以房管部门不会给颁发房产证。如果房部门给颁发了房产证,那么错误就是在房管部门,明知道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建楼,还给颁发房产证。明显违法,也会吃上官司。。房产部门的人不会这么傻,惹火上身的。。。
所以凤凰春城的房子,弄不好会形成扯皮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