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化和录入同人志本来是出于有爱的分享
为了保护原作者的权益,应该低调传播
但是现有人把这些同人志扫到淘宝上 用于商业行为
而且部分还是有争议的内容
要知道 盗版外加传播淫和谐秽内容已经构成犯罪了
而且还不尊重【原作者】和【汉化者】的劳动成果
这种行为,用可耻形容都觉得对不起"可耻"这个词
请树立版权意识
为了保护原作者的权益,应该低调传播
但是现有人把这些同人志扫到淘宝上 用于商业行为
而且部分还是有争议的内容
要知道 盗版外加传播淫和谐秽内容已经构成犯罪了
而且还不尊重【原作者】和【汉化者】的劳动成果
这种行为,用可耻形容都觉得对不起"可耻"这个词
请树立版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