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洛南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每学期开学时到各学校游说,说的天花乱坠,凉水都能点着灯。我就给在西街小学上学的两个孩子购买了“人寿洛南支公司推销的为期一年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2011年8月31日交保险费50元,人寿保险洛南支公司只给孩子一张收款收据,收据盖的方条印章的内容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业务处理专用章(2004)(非订立新合同章)”。
“天有不测风雨,人有当日福祸”不幸的是我的孩子2011年10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孩子受伤住院51天,共花费43331.47元。
按照保险公司格式“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一款的承诺“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花费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的约定应给孩子赔偿住院医疗保险金34625.17元。
《中华人民共和**险法》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我多次找人寿洛南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叫找肇事司机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他们补偿,保险公司的说法明目张胆地不执行自己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承诺和《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无奈,我到洛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后,洛南保险公司依仗财大气粗藐视法庭在法院开庭后33分钟缓缓到庭,庭审过程当中违反民事诉讼举证规定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未经投保人申请签名的“国寿学生、幼儿医疗补偿性(A款)”合同闪烁其词的说,原来保险费收据上注明“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已经作废,现在公司执行的是“A款”合同,同时洛南支公司是授权经营,保费票据上盖的是商洛分公司的印章,叫我到商州起诉商洛分公司。违反格式合同的规定说,洛南法院没有管辖权,要求洛南法院驳回我的上诉,赤裸裸的挑战法律的底线!照这样说,原来我花了50元给孩子买的是一份作废合同!要起诉还要去商州打官司,这不是在扯淡?这官司打的稀里糊涂,既然起诉对象不对你洛南保险公司应什么诉?我哭了大半天还没有搞清到底是谁死了?千方百计刁难投保的学生家长,堂堂的中**险业老大洛南支公司为了达到拒赔区区的几个小钱丑恶目的视企业诚信如儿戏,视合同承诺如放屁!保险公司的所作所为让我大跌眼镜,实为汗颜!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
请全县各位家长吸取我的教训,要给学生买保险必须拿到保险公司提供合法完整的保险合同资料,印章、项目、签名必须齐全,缺一就可能误入保险公司设置的陷阱、上当受骗!假如孩子发生不幸你去理赔,保险公司会百般推辞,我的确见识了他们个个都是玩太极拳的高手!想献爱心就把50元钱捐给洛南福利院或者贫困山区的孩子,让那些孤儿和贫困学生 感受你的温暖和爱心。
每年开学洛南众多的保险公司为何全县几万名学生就人寿洛南保险公司去学校独家办理保险业务?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眼巴巴看着这几百万白花花的银子全部收入人寿洛南公司囊中,仅仅两天时间赚的釜满盆盈,其他保险公司只能望而兴叹!难道真像老百姓说的保险公司和有关神秘的部门有什么猫腻?
迫不得已,我只有重新起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洛南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人强烈要求洛南县人民法院在该合同签发地洛南县西街小学现场公开开庭,同时邀请社会各界及教育局、学校领导、泰康、永安、安邦等保险公司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旁听。欢迎各位家长旁听!来看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洛南支公司是怎样骗保费,当庭揭露保险公司的丑恶嘴脸!
“天有不测风雨,人有当日福祸”不幸的是我的孩子2011年10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孩子受伤住院51天,共花费43331.47元。
按照保险公司格式“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一款的承诺“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花费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的约定应给孩子赔偿住院医疗保险金34625.17元。
《中华人民共和**险法》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我多次找人寿洛南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叫找肇事司机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他们补偿,保险公司的说法明目张胆地不执行自己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承诺和《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无奈,我到洛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后,洛南保险公司依仗财大气粗藐视法庭在法院开庭后33分钟缓缓到庭,庭审过程当中违反民事诉讼举证规定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未经投保人申请签名的“国寿学生、幼儿医疗补偿性(A款)”合同闪烁其词的说,原来保险费收据上注明“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已经作废,现在公司执行的是“A款”合同,同时洛南支公司是授权经营,保费票据上盖的是商洛分公司的印章,叫我到商州起诉商洛分公司。违反格式合同的规定说,洛南法院没有管辖权,要求洛南法院驳回我的上诉,赤裸裸的挑战法律的底线!照这样说,原来我花了50元给孩子买的是一份作废合同!要起诉还要去商州打官司,这不是在扯淡?这官司打的稀里糊涂,既然起诉对象不对你洛南保险公司应什么诉?我哭了大半天还没有搞清到底是谁死了?千方百计刁难投保的学生家长,堂堂的中**险业老大洛南支公司为了达到拒赔区区的几个小钱丑恶目的视企业诚信如儿戏,视合同承诺如放屁!保险公司的所作所为让我大跌眼镜,实为汗颜!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
请全县各位家长吸取我的教训,要给学生买保险必须拿到保险公司提供合法完整的保险合同资料,印章、项目、签名必须齐全,缺一就可能误入保险公司设置的陷阱、上当受骗!假如孩子发生不幸你去理赔,保险公司会百般推辞,我的确见识了他们个个都是玩太极拳的高手!想献爱心就把50元钱捐给洛南福利院或者贫困山区的孩子,让那些孤儿和贫困学生 感受你的温暖和爱心。
每年开学洛南众多的保险公司为何全县几万名学生就人寿洛南保险公司去学校独家办理保险业务?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眼巴巴看着这几百万白花花的银子全部收入人寿洛南公司囊中,仅仅两天时间赚的釜满盆盈,其他保险公司只能望而兴叹!难道真像老百姓说的保险公司和有关神秘的部门有什么猫腻?
迫不得已,我只有重新起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洛南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人强烈要求洛南县人民法院在该合同签发地洛南县西街小学现场公开开庭,同时邀请社会各界及教育局、学校领导、泰康、永安、安邦等保险公司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旁听。欢迎各位家长旁听!来看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洛南支公司是怎样骗保费,当庭揭露保险公司的丑恶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