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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打人事件!!社会败类 法治社会没有资格进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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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于2011年7月在三十米大街对一名15岁少女拳打脚踢。
据当事人报道,此女子是他侄女。因与某某爱人发生口角而争吵,闻讯后,不但不对自己的爱人劝阻,还对此女孩拳打脚踢,造成此女孩背部脑部严重伤害。
此女孩看起来很娇小,手无缚鸡之力,敢问,一位15岁的女孩怎能经得住一位大人这样打?
作为一名教育局的工作者,不但不讲道理,还对一名未成年少女动手,对这位未成年少女心理造成严重的阴影。事发后,他不但不道歉,暴光 扯皮 杀人灭口 还曾经放下狂话,对着这位少女说如果敢报警或者报复,他就要了这位少女的命。
敢问,这种畜生不如的人怎么能在教育局这么光荣的地方工作,他有什么资格?
此女孩是他的侄女,两家关系不错,正因为爱人无故骂了这位女孩。不弄清楚事情原由就用暴力解决问题,还扬言要了这位少女的命,这种人渣有什么资格进教育局,他有什么资格做一名长辈!!!
在此之前是二小的主任,敢问大家,这种没有素质的人有什么资格进入教育局?道德败坏,曾经与多位人发生口角,并对女人孩子进行乱骂,这种人渣,这种败类,真是社会的一大耻辱!!!


1楼2012-09-10 16:17回复


    3楼2012-09-1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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