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上政策指导意见精神,澄城县新农合管委会下发文件对2013年澄城县新农合补偿方案政策了调整。调整后的补偿方案总体体现出“大稳定,小调整,强化管控,细化操作”,向大病保障倾斜,努力减轻大病群众医疗负担。
方案要求,开展大病保障工作,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做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两类六种疾病的报销管理,按单病种管理办法执行70%比例报销。全面开展耐药性结核病、重症精神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类疾病,及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大病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新农合补助比例提高到70%。省市管理文件下发后,按单病种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201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1)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2)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维持上年不变。起付线为:渭南市中心医院1500元,渭南市妇幼保健院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院为400元。报销比例设置为65%。(3)县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综合医院500元,专科医院300元。报销比例为80%。(4)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执行分段报销制度。合规费用在600元以下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合规费用达到600元的,设置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为90%。
积极进行支付制度改革,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2013年在所有乡、村医疗机构全面实行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制。群众门诊报销继续实行个人设限核算、家庭封顶管理的办法,年个人门诊统筹可报销指标设定为100元,户内共享使用。乡、村补偿比例统一为70%。
加大县外转诊控制。凡未经县级医院转诊省、市医院就诊的患者,统一降低5%比例报销。
方案要求,开展大病保障工作,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做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两类六种疾病的报销管理,按单病种管理办法执行70%比例报销。全面开展耐药性结核病、重症精神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类疾病,及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大病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新农合补助比例提高到70%。省市管理文件下发后,按单病种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201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1)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2)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维持上年不变。起付线为:渭南市中心医院1500元,渭南市妇幼保健院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院为400元。报销比例设置为65%。(3)县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综合医院500元,专科医院300元。报销比例为80%。(4)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执行分段报销制度。合规费用在600元以下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合规费用达到600元的,设置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为90%。
积极进行支付制度改革,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2013年在所有乡、村医疗机构全面实行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制。群众门诊报销继续实行个人设限核算、家庭封顶管理的办法,年个人门诊统筹可报销指标设定为100元,户内共享使用。乡、村补偿比例统一为70%。
加大县外转诊控制。凡未经县级医院转诊省、市医院就诊的患者,统一降低5%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