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
发【发布单位】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1]267号
【发布日期】 2001-09-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保证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卫生部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二OO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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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1]267号
【发布日期】 2001-09-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保证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卫生部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二OO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