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昨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座谈会透露,珠三角有条件的中心镇或特大镇将逐步升格为“县级市(镇级市)”,赋予城市的管理权限和发展条件。在介绍我省城镇体系概况及未来设想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李永洁表示,我省将加快构建“全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县级市(镇级市)”的金字塔型城镇体系。其中,广州、深圳(联合香港)和珠海(联合澳门)要打造或者提升全球城市职能。汕头、湛江、韶关要强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建成辐射省内外的“门户”城市。其他地级市要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