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事情经过:
今天早上吧务组接到吧友
@814528084 举报,
@kiryuu一 的《当企鹅遇上北极熊》抄袭瓶邪吧原创文《南与北》。
于是回复过吧友后我先去看了一下瓶邪文《南与北》,然后又去看了本吧的文《当企鹅遇上北极熊》,发现了该楼楼主和举报妹子这样一段对话:
以及在举报妹子的举报贴里,kiryuu又做出了以下发言:
当然举报妹子和【kiryuu一】之后还在上面截图那层进行了几次对话,但是因为今天下午《当企鹅遇上北极熊》的楼主【kiryuu一】将自己的文贴和在举报贴的发言自行删除,吾辈没有来得及截图。
仅由上面两图就可看出【kiryuu一】坚称自己是学法人士并表示自己此举动构不成抄袭。于是吾辈度娘了一下抄袭的定义和我国的著作权法:
度娘百科抄袭词条: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grvoGVeLaIiSy3seXLDzCcEXA2Dj1-1Chd4SGWyCcOO3KZTF8UFStIDgUKvyhqzI天朝《著作权法》:
http://www.66law.cn/tiaoli/14.aspx想要涨姿势的姑娘们或者对抄袭定义有异议的姑娘们可以戳上面两条链接。当然如果还有异议可以和我吧同样学法人士
@summer☆tea 谈论。
事实上根据度娘对抄袭额定义,《当企鹅遇上北极熊》和“低级抄袭”定义“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相吻合,即可定义为低级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