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这几天发生的事,刚好在板溪镇办事亲眼目睹计生工作人员强行拉去给当事人结扎。虽说遵守计划生育是公民的义务。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所以说结扎是自愿的,任何部门无权强制执行。每个公民都有权利选择合适自己身体状况的避孕方式,如果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制结扎,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写明了公民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国家法律原文写明了公民自主选择避孕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写明了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长效避孕措施写明了只是“经济、方便”而不是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
所以,如果地方有要求强制结扎的规定,那么那种规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
针对我县出现的计生办强行进行妇女上环或者结扎所发生各位有什么看法?
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写明了公民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国家法律原文写明了公民自主选择避孕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写明了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长效避孕措施写明了只是“经济、方便”而不是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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