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如不见兮,思之如狂。】
拖拽着叔滦的人当差多年,自然知道办事顺遂了谁的心意才能享得荣华,平步青云,门前已经备下了长凳和小杖,朱漆剥落,但颜色鲜艳不衰,不知多少人的性命折在了这上头。
“不是回肃寒斋受罚么,怎地把这些东西都搬到这里来碍眼了?”李全一指外面的刑具,厉声问道。
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个小太监,赶忙跪在上:“回公公话,阮妃娘娘吩咐小的就在这行刑,也不必……不必再拿这种小事去烦皇上了。”
李全自知阮妃与废后积怨已深,不想竟要对这么小的孩子下狠手,可是自己毕竟只是个奴才,没有自己插嘴的份,便扬了扬手,示意开始行刑。
叔滦望着生荆做的小杖,长六尺,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以前见过宫女受刑,这等污秽之事本是不能入了皇子的眼,可是落魄的皇子是奴才都不如的,明明还是孩子就看到被堵住嘴的宫女脸已经成了猪肝色,身后更是血肉模糊,伤筋动骨,其状之惨,可以想见。
他知道,受皮肉之苦只是其一,青天白日之下的折辱与立威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端王殿下,请您去衣受刑。”执杖太监提醒着这个站得笔直的少年,心里却是病态的窃喜,他的杖许久未见鲜血,怕是失了戾气,今日开了先例,要用皇室的血脉祭一祭它。
叔滦静默了许久,身旁也没有一个人伺候他去衣。
他没有表情地解开了衣带,墨衣落地,轻飘飘的,他虽不言语,可毕竟是个孩子,仅穿着中衣亵裤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刑将是怎样的屈辱,他压抑着所有的情绪而宣泄不得,此刻的他不能再激怒父皇或者阮妃,他要活着,哪怕苟延残喘,也要活下去,为了能看曾经这些这些令他作呕的视线最终也能被他踩在脚下。
一旁的奴才刚要张口,却被一旁的执杖太监一个眼色递过去。按理来说这去衣就要去的干干净净,可是那个面容狡黠的老奴却有自己的办法叫娘娘满意。
被迫趴在长凳上,奴才们用粗实的麻绳缚住了他的手脚,勒得他手腕脚踝生疼,耳边太监还皮笑肉不笑地谄媚道:“端王殿下恕罪,若是您疼急了挣扎起来,奴才们下手又没个轻重,误伤了就不好了,烦请您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