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编发“有人偷小孩”虚假信息
一女子被口头训诫并罚500元
晨报讯(记者 韩立)从盐湖公安分局获悉,该局近日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案件。违法行为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传唤到案,警方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5月24日上午10时10分,网民“百转千回de”在互联网“百度贴吧运城吧”发表了一篇题为《运城公安局在干什么(丢小孩子丢疯了,人贩子疯狂抢夺孩子)》的帖子,该帖内容称“安邑、禹都、锦绣华城等地丢失孩子不计其数……”。此帖内容刊登后在网络中迅速传播,关注人数直线上升,给广大群众造成恐慌。盐湖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互联网监控中心当日上午11时许在日常巡控中发现此帖后高度重视,及时将网上舆情向分管局领导进行了汇报。按照局领导“立即落地从严处理,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网警大队民警对该帖反映的内容进行全面核实,通过多方调查后未发现此类警情,证实该帖内容为一篇不实信息。
经查:网民“百转千回de”为安邑居民王某(化名,女,28岁,无业)。5月24日上午,在禹都市场做小生意的王某在与人闲聊中听到运城有人偷小孩的消息后,一是出于好奇,同时为了引起大家警惕,将未经核实的消息在帖吧上发布传播。5月29日上午,网警大队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到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盐湖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对行为人进行了口头训诫。经教育,王某认错态度端正,并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