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年(1913),废府、州,福建省划分为4个道,尤溪县属建安道(道治在今南平市)。民国16年,废道,尤溪县直属于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尤溪县属延建省。次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尤溪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民国23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尤溪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民国24年10月,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尤溪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2个市,尤溪县属第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1950年4月1日,各专区改以公署驻地县的名称命名,尤溪县属南平专区。
1970年,为扩大三明工业区的粮食、副食品供应基地,将尤溪县划归三明地区(行政公署驻三明市)。1983年7月,三明地区撤消,三明市升为省辖市,尤溪县属三明市。
民国22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尤溪县属延建省。次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尤溪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民国23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尤溪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民国24年10月,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尤溪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2个市,尤溪县属第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平县)。1950年4月1日,各专区改以公署驻地县的名称命名,尤溪县属南平专区。
1970年,为扩大三明工业区的粮食、副食品供应基地,将尤溪县划归三明地区(行政公署驻三明市)。1983年7月,三明地区撤消,三明市升为省辖市,尤溪县属三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