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程序安排:研究生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实施。各分委员会在第一批复试后上报缺额并制定接收调剂生复试标准,由学校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在第一轮复试结果公布之后(拟定于4月6日)进行。招生单位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分委员会、各学科及考生自行调剂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2.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