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公、私文书种类之多及文书制度的健全,超过了它以前的历代王朝。其中公务文书也称官文书,是指官府在实施其统治过程中,为发布政令指示、上下沟通、传递信息、交流经验等等而使用和形成的文字记录。由于文书的内容与使用者和文书所及对象身份地位的不同,官文书的种类很多,大致分为上行、平行和下行三类,各有不同的名称、不同的使用范围和起不同的作用,并且反映了严格的官场中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清代的多达百十种的官文书中,虽然大多是继承以前各代的,但也有一些是清代所新创的。清代官文书中最重要的有所谓“制、诏、诰、敕;题、奏、表、笺”八种,前四种为下行文,是皇帝所专用的命令文书;后四种为上行文书,是臣下向皇帝的报告文书。这八种在当时是属于内阁处理和保存的文书,另外在当时军机处负责处理和保管的另两种文书——上谕文书和奏摺文书,也是非常重要的官文书。鉴于制、诏、诰、敕及表、笺这六种文书虽然重要,但其功用和处理过程比较简明,故本文不拟详述。而由于题本、奏本、奏摺这三种文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有关制度,在清王朝发展史上,曾起过极重要的作用,并且现在存世的数量也很多(1),其中所蕴藏的信息量很大,向为学界所关心,故拟略作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