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知有关寒假留宿的相关事项:①13-16级留宿学生除参加我校有关部门举办的有关活动,实习,勤工俭学,体育竞赛训练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外,其余事项一般不得留宿;②非校内勤工俭学(即校外兼职/寒假工)留宿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③本学期内宿舍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同学取消留宿资格;④留宿不超过七天的同学可以不用写申请表,直接留宿即可,14号开始正式放假,20号前必须离开宿舍;⑤13级需要留宿准备考试的同学无需证明,但仍需要申请表;⑥没有留宿同学的宿舍在离开时务必关水关电,确保宿舍安全;⑦申请表及存根已上传至班班群,请有需要的同学自行打印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1月3号(下周二)17:30之前交到系办106,请务必按时上交,逾期不候!留宿不超过7天不用提交申请书,从10号考完试开始算起,17号前离校的不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