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我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接到村委的通知不能继续在我租用的土地上养殖家禽家畜,同时在我合同期内该村委把我合同内的土地转包给第三方,致使我投资的700余万元没有任何挽救的余地。我多次恳求村里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也表明坚决拥护政府政策,可以停止养殖,但我前期几百万的投资应该给予我补偿,但是江阴市祝塘镇富顺村委一直推诿,不予解决,我又去找镇政府也不理睬,我同时又到江阴市信访局去,然后祝塘镇信访办回复我是不予受理,我又去无锡市信访,但是江阴市祝塘镇信访办回复我的是一样的结果,真是绝望到顶投诉无门,难道政府就这样对待我们老百姓么?不管我们老百姓死活了吗?我也是党员,我相信党能给我一个说法,我为了开办此农场把我原来的房子,车子都卖了,以至负债累累,目前的基本生活都非常困难,希望政府给我一条活路,请领导帮我解决以下问题:
1:责令江阴市祝塘镇富顺村委履行合同内容,解除第三方承包,保证我的合法经营;
2:我与村委签订的合同约定时可以进行养殖,现在不能养殖了,政府应该为我投入的养殖设施设备给予补偿;
3:恳求领导派员到江阴市祝塘镇富顺村和农场了解实际情况,确保我这一个党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权益。我保留申请投诉至纪检委反腐相关部门调查此事件的权益,根据《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管理法》等向光法律条文保持上诉到法院诉讼权益,来维护百姓的无奈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