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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哲】重读培根《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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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说,现在回头看在哲吧正式发的第一个帖子,还是相当有纪念的味道的。当时受叔本华和尼采影响很大,又凭着对存在主义、主观唯心主义、神学的粗浅理解,把几种学说糅杂在一起,就成了我最早的“思想”。
首个帖子基本上已经明确了我的喜好和目前的态度。现在,我必须从虚无缥缈的构造理论中重新跳出来,重新看那些前人的著作,以将我那飘在空中的理论扎根于地下。
培根可以说是近代比较大的哲学家之一,也是经验论的领头人。他在方法论上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据说还当过法官(还是律师)。要深入了解这么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就必须从其著作入手。
具体的文章内容我就不码字了。有些我可能直接复制黏贴,有些我会直接跳过。
希望能坚持下去,与大家共同进步!


1楼2017-06-29 09:03回复
    第一篇:论真理
    原文
    “真理是什么东西?”①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②,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事。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却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③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即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会幻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清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的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曾有先哲责备“诗”,诬之为“魔鬼迷幻药酒”④,因为诗不仅出自幻想,而且其中总有虚幻的成分。但其实诗又怎能比谬误更为诱惑人呢?真正可怕的,还不是那种人人难免的一念之差,而是那种深入习俗盘踞于人心深处的谬误与偏见。
    尽管人世腐败,但只要人接触到真理,还是不能不被真理所征服。因为真理既是衡量谬误的尺度,又是衡量自身的迟度。神圣的教义是——追求真理而与之同在,认识真理要敢于面对,更要信赖真理而对之皈依,这才是人性的崇高境界。
    在上帝创世的最初日子里,他首先创造了光——第一是知觉,其次是理智,最后赐给人类以良知的心智之光⑤。上帝把光明赐予浑沌的物质世界,又在安息日以光明照亮了人类的心灵,并且至今他还把神圣的光辉赐予他所恩宠的那些选民。
    有一派感性主义哲学在许多方面是肤浅的,但其中一位诗人⑥却由于向往真理而流芳于世。他曾说过:“居高临下遥看颠簸于大海中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能比攀登于真理的高峰之上,而俯视尘世中的种种谬误与迷障、烟雾和曲折更愉快了!”——只要作这种俯看者不自傲自满,那么这些话的确说得好极了!是啊,一个人如能在心中充满对人类的博爱,行为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远只围绕真理的枢轴而转动,那么他虽在人间也就等于步入天堂了。
    以上谈了神学和哲学方面的真理,还要再谈谈实践的真理。甚至那些根本不相信真理存在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光明正大是一种崇高的德性。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骗取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的价值。欺诈的行为像蛇,它无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爬行⑦。
    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了!所以蒙田⑧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时那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


    2楼2017-06-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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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根的文章有一个优点,就是易懂。不像叔本华、萨特之流要下苦功夫琢磨(听说这两位的文章还是相当容易读懂的,然而我却要费很大功夫理解),也不像尼采那样过于诗意的比喻(我不大喜欢这种文风)。你看他的文章,很容易明白他讲的是什么。
      他的文章也有一个缺点,就是理论依据用的很少,也没有一个运用推理得出的强大的理论体系。培根比较喜欢用比喻和事实论据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这和他的文章短小、易懂可能也有一定关系——你要思想深刻,就会晦涩难懂;你要简明易懂,就会单薄而缺乏说服力。
      本文首先提出了一个观点: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事,这种看法是荒谬的。然后培根对谎言和真理做出了一个很好的比喻: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会幻而华丽。人们害怕真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大家认为真理必然会毁灭某些美好的东西而使生活平淡。但培根没有很好地论证在开头提出的观点,显得有些脱节。当然,开头内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任何充足理由原理只对实体适用,而思想——意志不是存在的实体,所以任何真理都不会将人束缚——前提是你的思想觉悟达到一定境界,有一定的能力。
      接下来,培根提出了一个人生境界观,他认为勇于面对真理、追求真理才是人性的最高境界。这一点,与庄周的“弃知”似乎是矛盾的,实则不然。当一个人对真理的察悟到达一定地步时,就会顺从真理,将真理化为自己内心的本欲,从而忘记故意的寻求真理(前者是我说的天人境界,后者是道德境界)。他就是真理,他就是自然。这正是追求真理的最高境界。
      最后,培根说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骗取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的价值。这个比喻相当好,表现了培根对真理的执着追求。把伪善比作假币,突出了伪善的危害性巨大,引人深省。
      追求真理的路上,不能有任何阻碍!这是培根的呼声,也是时代的呐喊!


      3楼2017-06-2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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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论死亡
        原文
        人类惧怕死亡,犹如儿童畏惧黑暗,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也由于听信太多的鬼怪传说而增大。
        其实,与其视死亡为恐怖,倒不如采取一种宗教性的虔诚,从而冷静地看待死——视之为人生必不可免的归宿,以及对尘世罪孽的赎还。
        如果将死亡看作人对大自然的被迫献祭,那么当然会对死亡心怀恐惧。但是,在那种宗教的沉思中,也难免掺杂有虚妄与迷信。在一些修道士的苦行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说法:试想一指受伤就何其痛苦!那么当死亡侵损人的全身时,其痛苦更不知大多少倍。实际上,死亡的痛苦未必比手指的伤痛为重——因为人身上致命的器官,并非也是感觉最灵敏的器官啊!所以,塞涅卡①(以一个智者和一个普通凡人的身份)讲的是对的:“与死俱来的一切,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这是指将死前的呻吟与痉挛,惨白的肤色,亲友的悲嚎,丧具与葬仪,如此种种都指导死亡的过程衬托得十分可怖。
        然而,人类的心灵并非真的如此软弱,以至不能抵御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人类可以召唤许多伴侣,帮助人克服对死的恐怖——仇忾之心压倒死亡,爱情之心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死亡,哀痛之心使人奔赴死亡。而怯懦软弱却会使人在死亡尚未到来之前心灵就先死了。
        在历史中我们曾看到,当奥陶大帝伏剑自杀后②,他的臣仆们只是出自忠诚的同情(一种软弱的感情),而甘愿毅然从之殉身。而塞涅卜说:“厌倦和无聊也会使人自杀,乏味与空虚能致人于死命,尽管一个人既不英勇又不悲惨。”
        但有一点也应当指出。那就是,死亡无法征服那种伟大的灵魂。这种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始终如一不失其本色。
        在奥古斯都大帝的弥离之际他唯一关注的只是爱情:“永别了,丽维亚,不要忘记我们的过去!”③
        提比留斯大帝根本不理会死亡的逼近,正如塔西佗所说:“他虽然体力日衰,智慧却敏锐如初。”
        菲斯帕斯幽默地迎候死亡的降临,他坐在椅子上说:“难道我就将这样成为神吗?”
        卡尔巴之死来自不测,但他却勇敢地对那些刺客们说:“你们杀吧,只要这对罗马人民有利!”随后他从容地引颈就戮。
        塞纳留斯④直到临死前所惦念的还是工作,他的遗言是:“假如还需要我办点什么,就快点拿来。”诸如此类,视死如归,大有人在。
        那些斯多葛学者们未免把死亡看得过于严重了。以至他们曾不厌其烦地讨论对于死亡的种种精神准备。而朱维诺却说得好⑤:“死亡也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
        死亡与生命都是自然的产物,一个婴儿的降生也许与死亡同样痛苦。在炽热如火的激情中受伤的人,是感觉不到痛楚的。而一个坚定执着、有信念的心灵也不会为死亡畏惧而陷入恐怖。
        人生最美好的挽歌,无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后能够说:“主啊,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
        死亡还具有一种作用,它能够消歇尘世的种种困扰,打开赞美和名誉的大门——正是那些生前受到妒恨的人,死后却将为人类所敬仰!


        4楼2017-06-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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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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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6-2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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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充斥了一些宗教观念,我们要尽量避开。“对尘世罪孽的赎还”这句话相当有原罪说的味道。我们必须承认宗教是哲学的一个基友,但我们决不能容忍完全的宗教观对哲学进行打扰。
            培根认为,死亡是必然的自然规律,换句话说,每个有生命者都会死亡是一个真理。我们只要从心底明白他而不必畏惧他即可。如我所说,只要我们把认识他当做一种本能的思想即可。当然,人为的自杀是不可行的,因为他根本不是自然的规律,而是主观对快乐、对欲望的否定,是一种悲观的消极态度。
            “实际上,死亡的痛苦未必比手指的伤痛为重”。死亡究竟有多痛苦呢?谁都不知道。但有一点必然是很痛苦的,就是你将不复存在,不能再进行任何认知活动。单单拥有一个灵魂也是痛苦的,因为你不能进行对物质的改变。欲望是强大的,可是他也受比他更强大者的限制——如自然规律这种强大的意志(如果你愿意,可以是自然规律为某个神灵的欲望)。死亡本身或许不痛苦,可是它所带来的,却是无尽的消极与痛苦。
            接着,培根阐述了一些死亡的相对积极意义:他是服从大自然的、执着者不会因为死亡放弃信仰等。但这并不是人为自杀的借口。
            最后培根说的一点有些过于功利和片面了,我们必须对此做出批评。真正起决定因素的,并非一个死字。某人死后取得成功,这一般来说是必然的,因为他的杰出才华能力。但是若是当他的欲望观念与现实不符时,它就可能被埋没——直到某一天他的观念符合现实。这也是为何革命失败后悲观的非理性主义才会流行、二战后存在主义才风靡世界的原因。


            6楼2017-06-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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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论厄运
              本来这篇应该是写宗教统一,然后写复仇的。但我对宗教不感兴趣,复仇这篇文章网上没有完整版,只好先跳到这一章了。
              原文
              “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这是塞涅卡效仿斯多派哲学①讲出的一句名言②。确实如此。如果奇迹就是超乎寻常,那么它常常是在对逆境的征服中显现的。塞涅卡还说过一句更深刻的格言:“真正的伟大,即在于以脆弱的凡人之躯而具有神性的不可战胜。”这是宛如诗句的妙语,其境界意味深长。
              古代诗人在他们的神话中曾描写过:当赫克里斯去解救盗火种给人类的英雄普罗米修斯的时候,他是坐着一个瓦罐漂渡重洋的。③这个故事其实也正是人生的象征:因为每一个基督徒,也正是以血肉之躯的孤舟,横游戏波涛翻滚的人生海洋的。
              面幸运所需要的美德是节制,而面对逆境所需要的美德是坚韧,从道德修养而论,后者比前者更为难能。所以,《圣经》之《旧约》把顺境看作神的赐福,而《新约》则把逆境看作神的恩眷④。因为上帝正是在逆境中才会给人以更深的恩惠和更直接的启示。
              如果你聆听《旧约》诗篇中大卫的竖琴之声,你所听到的那并非仅是颂歌,还伴随有同样多的苦难哀音。而圣灵对约伯所受苦难的永远远比对所罗门财富的刻画要更动人⑤。
              一切幸福都绝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绝非没有慰藉与希望。
              最美好的刺绣,是以暗淡的背景衬托明丽的图案,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镶嵌于明丽的背景上。让我们从这种美景中去汲取启示吧。
              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而无节制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逆境中而灼放出光辉的。


              7楼2017-06-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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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对幸运和不幸辩证的看法。
                培根认为,顺境可以使人拥有节制的品质,逆境则可以使人拥有坚韧的品质。这里我要作补充的是,以上两者,皆是建立在欲望足够强大之上的。若是一个脆弱的人,你还指望他不被逆境打倒?所以,我们必须磨砺自己的意志,以面对现实。
                还有一点,“而圣灵对约伯所受苦难的永远远比对所罗门财富的刻画要更动人”与“幸运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却有各自的不幸”有异曲同工之妙。幸运时,我们总是如此开心,可不幸时,我们总是悲哀、希望、焦虑等多种情绪交际。这或许也是欲望的一个特色吧。
                总的来说,这篇文章文笔生动,比喻精彩,短小而哲理丰富,值得品味。


                13楼2017-06-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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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论天性
                  本来这篇文章应该放到后面的,但比较有感触,就移到前面了
                  原文
                  人的天性虽然是隐而不露的,但却很难被压抑,更很少能完全根绝。即使勉强施以压抑,只会使它在压力消除后更加猛烈。甚至道德和教育的力量也很难完全加以约束,只有长期养成的习惯才能多少改变人的天生气质和性格。
                  如果你想改变你的某种天性,那么你开始时致力的目标既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目标太大会由于受挫折而灰心;目标太小则会由于收效缓慢而泄气。在努力中不妨作些能鼓励自己情绪的事情,犹如初学者游泳者借助漂筏一样。在取得成效以后,就要从严从难克制自己,这一步好比练功的人缚着重物走路一样。其实苦练比实用还难,但其效果因而更好。如果某种天性太顽强,太难克服,那么可以考虑以下办法:
                  一、要长时间地严格约束自己。比如有人每当生气时,就在心中暗诵二十六个字母以制以怒。
                  二、一点一滴地逐渐做起。比如有人在戒酒旱,就采用每天比前一天少喝一点的办法,最后戒绝。
                  当然,如果一个人有毅力和决心,能断然强制自己彻底根除不良习性,那是最令人钦佩的——
                  “灵魂最自由的人,就是那种一举挣断锁链的人。”
                  此外古人还认为,矫枉不妨过正,用相反的习惯来改造天性,这也是不错的。只是要注意,那另一极端不要是又一种不良习惯才好。在建立某种习惯的过程中,不宜过于紧张,以便有机会时时回顾一下努力中的成绩和失误。人不能太相信一种天性的克服。因为天性是狡猾的,它可以在你警惕时潜伏下来,当你放松时又溜回来。就像伊索寓言中那个猫一样,虽然变成一个女人,安安静静在坐在餐桌前,但当一只老鼠出现的时候,她就情不自禁地扑上去了。对于一个人来说,或者应该有自知之明地避免这种现原形的机会,或者干脆高度警惕地多用这种机会考验自己。
                  人要慎独。在只面对自我的时候,人的真性是最容易显露的。因为那里人最不必掩饰。在激动的情况下,也易于显露天性,因为激动使人忘记了自制。另外在脱离了所习惯的环境,而处于一种不适应的新境遇中时,人的真性也可能显露。
                  有的人天性与他的职业要求相适合,这当然是很幸福的事。但是,那些能强使自己做与其天性不相合的事业的人,则更为需要毅力。因为在这时,“我的灵魂与我的存在相分离。”因此在治学方面,对于最难的书,可以订一个时间表,以强制自己按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去读。当然,对于所爱好的学科,就不必如此,因为思想会自然带着你向前跑去的。天性好比种子,它既能长成香花,也可能长成毒草。人应当时时检查,以培养前者而后拔除后者。


                  14楼2017-06-2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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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篇文章中,培根没有过多的强调本性善恶,他写的是本性的特点。
                    第一句话便说的极对。人的天性——尽管我不大认同这个词,改为性格会更好些。确实很难压抑。因为任何一个性格都是欲望(请仔细理解这句话),而任何一个欲望——除非最基本的生存欲都无法满足,都是可以重塑的。他被压以后或许不会在,但必然可以自由选择而重新产生。
                    欲望是不可改变的,但是可以改变的是它的表现形式。就好像橡皮泥,你捏不碎它,但你可以把它揉成别的形状。对于改变的目标,我认为“中庸”这个词很恰当。可以通过某种方**制自己的恶的表现形式(方法1),逐渐改变也是一个相当好的方法,可以使自己与不知不觉中改变。当一切成为自觉时,这种人就成为了一种天人境界的人,他所把握的,就是真理,就是善。
                    用相反的方法改造也确实是好方法,但要注意平衡,切不要违反中庸之道。
                    为什么要慎独呢?因为人在独处时,没有别的外界欲望制约他的欲望,他的性格就会暴露出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会因此获得完全的快乐。但是若是这样,习惯便不易改正。所以,我们要制约自己,以一种更强大的欲望,辅以理性这个工具,制约欲望的恶的表现形式。
                    这里大家要注意的是,欲望本身和欲望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同样是占有欲,都不能消灭的情况下,有的人会抢劫,有的人会明白自己应该拿什么。我们要制约前一种对于大家而言的恶,而保持后一种以理性为工具制约的善。
                    最后一句话说得相当好“天性好比种子,它既能长成香花,也可能长成毒草。人应当时时检查,以培养前者而后拔除后者。”这正是我们要做的。
                    不过,这篇文章里面,作为一个经验论者的培根,居然用了天性这个词,还是令人颇为奇怪的。


                    15楼2017-06-2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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