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桓台县201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桓教体字〔2017〕4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桓台县2017年城区初中、小学划片招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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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校
(一)初中
桓台县实验中学、桓台县世纪中学、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竞技体育学校(面向全县)、桓台县城南学校、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二)小学
桓台县实验小学、桓台县第一小学、桓台县第二小学、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城南学校、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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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29日,开学时间为2017年9月4日。
(二)程序
1.招生学校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要求组织新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桓台县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8月24日—8月29日到县教育体育局普教科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凭入学证明于2017年8月28日—8月29日到指定学校报名,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军转干部子女,需持县武装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登记报名,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4.9月15日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各招生学校报到新生逐一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注册学籍。
(三)要求
1.报名时需查验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初中一年级需查验小学学籍卡,入小学一年级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2.严禁违规招生,凡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各学校擅自招收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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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初中
1.桓台县实验中学
(1)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建设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少海路以东、张北路以西、建设街以南、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桓台县世纪中学
(1)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张北路以东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3.桓台县实验学校
(1)招收少海路以东、东岳路以西、建设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柳泉北路以东、少海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4.桓台县城南学校
(1)招收东岳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柳泉北路以东、东岳路以西、镇南大街以南、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3)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渔洋街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4)招收少海路以东、东岳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5.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1)招收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柳泉路北路以东、少海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附:

(二)小学
1.桓台县实验小学
(1)招收兴桓路以东、建设街以南、槐荫路以西、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槐荫路以东、公安街以南、张北路以西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张北路以东、镇府街以南、建国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桓台县第一小学
(1)招收兴桓路以东、建设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槐荫路以东、建设街以南、张北路以西、公安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张北路以东、建设街以南、镇府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桓台县第二小学
(1)招收东岳路以东、建设街以南、兴桓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少海路以东、中心大街以南、兴桓路以西、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兴桓路以东、镇南大街以南、张北路以西、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招收张北路以东、建国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