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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借給甲方司6万元。合同中写到为了保证乙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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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7-11-02 10:15回复
    乙方借給甲方司6万元。合同中写到为了保证乙方资.金安全,愿用公司所有资产及其个人资产做为担保。合同是法人代表签名,盖公司章。法院裁定书上说因在合同中末载明法人是作为公司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中签名确认。故其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夲院不予支持。甲方法人xxy辨称不承担责任的意見,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夲院予以采纳。我不明白,合同中写了用公习所有资产及个人资产做为担保。难道这个人不是法人自已?想不明白?


    2楼2017-11-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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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好,我们判断法院可能是给予下列理由:


      3楼2017-11-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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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你的理解符合日常经验的认定,但是不属于审理过程的认定,比如个人财产还可能指的是股东承担担保责任。


        6楼2017-11-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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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https://www.blb.com.cn/product/2009020340.html


          8楼2017-11-0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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