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消费者自古到今始终处于商品的最末段,没有很广泛选择权,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尤其在当今人文社会和谐社会的主题大局中,这种销售方式和商品流通方式已经完全跟不上时代的脉搏,在这个消费悬殊贫富的社会中,一部分人挥金如土,以填私欲而另一部分人却求温饱都难得,商家和厂家都把服务的目标定位富裕客户,而忽略大众如果只关心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利益,那么国计民生将无从说起。而消费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的同时,还可以让企业直接获得准确的消费者个人收入/消费习惯/产品偏好,一方面可以有助于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售后服务方面更加符合消费的期望和爱好,从而使企业具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优势,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提供这些信息可以获得符合其意愿和偏好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