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黄玉龙报道:近日,一篇反映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安帮忙抬病人要收费近百元的帖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网友向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反映此项收费已经持续数年,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及相应收费依据,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此,彭泽县人民医院回应,医院安保工作已外包,收费行为系保安的个人行为,已被叫停。
帮忙抬病人过程不复杂
网友称,该院保安所谓的“抬病人”,其实就是在120急救车或者家属自备车辆将病人送至医院急诊科门前,将病人从车辆上搬移至医院专用推车上,然后推至医生处,经过医生的初步诊断,然后再推入电梯送至楼上专业仪器上去进行化验检查,中间会帮忙抬动一下病人,然后再用推车推至相应科室的病房,整个过程相对较简单。
收费既无依据也无标准
众多网友反映,保安针对帮忙抬人的过程收费60元至80元不等,也有网友爆料说如遇星期天会收费过百,甚至可以达到300元。收费后,保安并不能提供正规发票,只能提供手写的收款收据,从部分病人家属提供的收款收据可以看到,收费项目上注明的是“病人搬运费用”,加盖的也是“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公章。
网友质疑,这项收费已经持续了数年,但医院方面却一直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人能提供该项收费的批文、许可证或收费标准,“为什么收费的标准没有统一?然道是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收费?”网友认为“若确实提供了服务,收费是可以的,但是应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布统一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收费凭据”。
院方称已叫停收费行为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彭泽县人民医院通过《问政江西》进行了回应。院方表示,对所谓“病人搬运费用”早已明令禁止,此次收费纯属院保安中队队员个人行为。院方已将治安保卫工作进行外包管理,委托县保安公司负责,保安队员由该公司委派,不属于医院职工,医院也从未设立保卫科,“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印章为其私自刻制,院方并不知情。
医院已经责令分管后勤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与县保安公司交涉,严禁私自收费,严格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并对“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公章进行收缴”。
帮忙抬病人过程不复杂
网友称,该院保安所谓的“抬病人”,其实就是在120急救车或者家属自备车辆将病人送至医院急诊科门前,将病人从车辆上搬移至医院专用推车上,然后推至医生处,经过医生的初步诊断,然后再推入电梯送至楼上专业仪器上去进行化验检查,中间会帮忙抬动一下病人,然后再用推车推至相应科室的病房,整个过程相对较简单。
收费既无依据也无标准
众多网友反映,保安针对帮忙抬人的过程收费60元至80元不等,也有网友爆料说如遇星期天会收费过百,甚至可以达到300元。收费后,保安并不能提供正规发票,只能提供手写的收款收据,从部分病人家属提供的收款收据可以看到,收费项目上注明的是“病人搬运费用”,加盖的也是“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公章。
网友质疑,这项收费已经持续了数年,但医院方面却一直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人能提供该项收费的批文、许可证或收费标准,“为什么收费的标准没有统一?然道是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收费?”网友认为“若确实提供了服务,收费是可以的,但是应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布统一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收费凭据”。
院方称已叫停收费行为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彭泽县人民医院通过《问政江西》进行了回应。院方表示,对所谓“病人搬运费用”早已明令禁止,此次收费纯属院保安中队队员个人行为。院方已将治安保卫工作进行外包管理,委托县保安公司负责,保安队员由该公司委派,不属于医院职工,医院也从未设立保卫科,“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印章为其私自刻制,院方并不知情。
医院已经责令分管后勤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与县保安公司交涉,严禁私自收费,严格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并对“彭泽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公章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