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将一篇我对村政问题的一些思考发给一位有一定文化素养的村民让他谈谈看法。他看后谈了他的看法:我认为你的思路或者动机是好的,但不能引起村民的共鸣。因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没有政治想法的人,我们关心的是哪个人关心我们的利益。而你的思路想法没有明确涉及我们所关心的利益问题,所以感觉不会产生多大的共鸣。我说其中大部分说的是如何落实党员村民代表法定权力的内容,当然最终是维护村民利益的。
他说,尽管你想法不错,然而假如你当上干部了又能咋样?能当上主要干部吗?就是当上主要干部了能与其它反对力量抗衡吗?最终还不是得过且过?
经过一番交谈,我更深切地理解了村民的无望。同时也提出了我的反问:假如大多数人对社会感到无望,对几乎所有的党员、代表感到失望,而怎么不自己起来呼吁呢?他说:自己也没有这个觉悟,也没有当官的愿望,还是量力而行各扫门前雪吧。我说,我们都是普通人,哪一个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呢?但哪一个人又是完全丧失良心的呢?所以大家都应该有民主意识,即把大家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看待才能促进社会进步。你这样有素质的人都把社会看的无可救药、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丧失信心那不是太悲观了呢。或许因为大社会原因几年甚至十几年内都不会看的大家预想的我们村这个小社会的健康文明。但大家须知文明的进步总是大众努力。
我的“思考”来自于很久以前参与起草的一部《农村管理条例》和之后多年的农村实践的思考。因此我重新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现我的“思考”竟然是这部法典的落实篇。于是理解了官话套话的嫌疑,理解了有些人认为我的观点之“天真”。是的,一部法典早就“庄严”地贴在各种堂壁十多年,而为什么竟然没有人(包括自己)去读去维护呢?看来,信任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做了什么比说了什么更重要,我们说具体的当下的比说宽泛的未来的更重要。
但是,作为普通的党员和民众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追求民主政治,又能有什么途径实现大众所追求的公平公正呢?大不了就是帮派争夺与妥协,循环轮回,与政治文明有何干系呢?
综上 可见,政治是我们大家的政治,它关乎每一个家庭和个人的权力和利益。 因此我认为,大家首先要关心政治,以更多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换届选举当中,为心系民众的人与事鼓掌点赞,为不法之人之事喝倒彩才是最紧要的。同时发出民主政治的呼声,不管是否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能否选出一个理想的班子,不管谁当政了,都能听到看到民众依法理政,实践民主决策,接受民主监督的呼声。这才是我们作为民众之一员应有的态度与作为。
至于具体的要求,应该是依法制定村两委工作管理条例,实现重大政治经济决策的两会秘密投票(多选项勾选,不留可辨笔迹)表决。比如当务之急纪念堂立项及承建、主要道路的基本维修方案、无地村民的福利方案、欠工资清结方案等,从政法学院约实习生(基本免费)做法律指导,对村民不同诉求予以法律评估和大会表决,最大限度的获得人民的背书,实现公平正义,让党委放心、人民舒心。
今后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各项方案、集体积累的管理分配、村公职人员的任免评定都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内实施,实现政治文明就自然而然了。
关于村公职人员的任免采取双向任免制,村两委提出任职候选人,说明待遇,提请两会勾选投票决定。在任职期间办事不利的,两委可随时更换。提出的人选两次得不到通过的应该由两会直接推选。这样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赋予的村民委员会组织职责是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而不是重大事项的决策者。过去的一切不公不义都源于这个本末的倒置。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依法建设我们的未来。
我无意批评过去的村干部做的如何差,因为自上而下包括我们党员村民都是有责任的。作为普通党员村民,首先是没有积极地发声、讨论形成共识,也就没有形成可以推动政治建设的有效力量。
希望大家互相转告传阅加入讨论。
他说,尽管你想法不错,然而假如你当上干部了又能咋样?能当上主要干部吗?就是当上主要干部了能与其它反对力量抗衡吗?最终还不是得过且过?
经过一番交谈,我更深切地理解了村民的无望。同时也提出了我的反问:假如大多数人对社会感到无望,对几乎所有的党员、代表感到失望,而怎么不自己起来呼吁呢?他说:自己也没有这个觉悟,也没有当官的愿望,还是量力而行各扫门前雪吧。我说,我们都是普通人,哪一个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呢?但哪一个人又是完全丧失良心的呢?所以大家都应该有民主意识,即把大家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看待才能促进社会进步。你这样有素质的人都把社会看的无可救药、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丧失信心那不是太悲观了呢。或许因为大社会原因几年甚至十几年内都不会看的大家预想的我们村这个小社会的健康文明。但大家须知文明的进步总是大众努力。
我的“思考”来自于很久以前参与起草的一部《农村管理条例》和之后多年的农村实践的思考。因此我重新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现我的“思考”竟然是这部法典的落实篇。于是理解了官话套话的嫌疑,理解了有些人认为我的观点之“天真”。是的,一部法典早就“庄严”地贴在各种堂壁十多年,而为什么竟然没有人(包括自己)去读去维护呢?看来,信任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做了什么比说了什么更重要,我们说具体的当下的比说宽泛的未来的更重要。
但是,作为普通的党员和民众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追求民主政治,又能有什么途径实现大众所追求的公平公正呢?大不了就是帮派争夺与妥协,循环轮回,与政治文明有何干系呢?
综上 可见,政治是我们大家的政治,它关乎每一个家庭和个人的权力和利益。 因此我认为,大家首先要关心政治,以更多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换届选举当中,为心系民众的人与事鼓掌点赞,为不法之人之事喝倒彩才是最紧要的。同时发出民主政治的呼声,不管是否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能否选出一个理想的班子,不管谁当政了,都能听到看到民众依法理政,实践民主决策,接受民主监督的呼声。这才是我们作为民众之一员应有的态度与作为。
至于具体的要求,应该是依法制定村两委工作管理条例,实现重大政治经济决策的两会秘密投票(多选项勾选,不留可辨笔迹)表决。比如当务之急纪念堂立项及承建、主要道路的基本维修方案、无地村民的福利方案、欠工资清结方案等,从政法学院约实习生(基本免费)做法律指导,对村民不同诉求予以法律评估和大会表决,最大限度的获得人民的背书,实现公平正义,让党委放心、人民舒心。
今后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各项方案、集体积累的管理分配、村公职人员的任免评定都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内实施,实现政治文明就自然而然了。
关于村公职人员的任免采取双向任免制,村两委提出任职候选人,说明待遇,提请两会勾选投票决定。在任职期间办事不利的,两委可随时更换。提出的人选两次得不到通过的应该由两会直接推选。这样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赋予的村民委员会组织职责是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而不是重大事项的决策者。过去的一切不公不义都源于这个本末的倒置。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依法建设我们的未来。
我无意批评过去的村干部做的如何差,因为自上而下包括我们党员村民都是有责任的。作为普通党员村民,首先是没有积极地发声、讨论形成共识,也就没有形成可以推动政治建设的有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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