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袭警被击毙案的个人分析
首先声明是一家之言。属于结合已经掌握的资料的判断和推论。
某西点同学就别来讨论了。
前两枪可以用执法现场人身威胁解释。其实也很勉强。第三枪,明显是为了伪造事前的鸣枪示警而故意为之。第三枪是故意。误伤围观者是过失
前两枪的暂时不分析。就第三枪,造成无辜群众躺枪重伤二级加轻伤是不是过失致人重伤?好吧,可以按玩忽职守算是竟合。但是公共支出170万,无论是救济还是补助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文字游戏,都是赔偿的本质。是实际发生的。司法解释有立案标准,170万怎么都够判了。
判决中也确认了赔偿情节。
其实这个赔偿也是值得商榷。纳税人的钱是这种用法的吗?是被告人赔偿的吗?还不是慷公家之慨,换来个人自由之实?
自首就更有研究。如果关注这个新闻,半岛晨报当年可是描述成为先鸣枪示警后开枪击毙但是误伤围观者。其他媒体也都基本引用这通稿。这和判决书中确认的,先两枪效力射,后朝天开一枪的事实是完全不同的。应该能够通过对比看出来,这第三枪是在故意伪造鸣枪示警。而案发之初通稿描述的情况是来自哪里?还不是当事人的描述吗?这种案发时就预谋干扰侦查,案发后混淆视听。还能认定为自首?的确,到了审判阶段能够如实供述也算自首,但是这种程度的自首还能免除处罚吗?
总之,该案定罪免刑,无异于另一个雷洋-邢永瑞案。警示作用不大。
借用某论坛的网友评价,这个案子,开枪的警察,一同出警的另外两个警察,死者,当地公检法。都有问题。
唯一无辜躺枪的获赔170万元。
首先声明是一家之言。属于结合已经掌握的资料的判断和推论。
某西点同学就别来讨论了。
前两枪可以用执法现场人身威胁解释。其实也很勉强。第三枪,明显是为了伪造事前的鸣枪示警而故意为之。第三枪是故意。误伤围观者是过失
前两枪的暂时不分析。就第三枪,造成无辜群众躺枪重伤二级加轻伤是不是过失致人重伤?好吧,可以按玩忽职守算是竟合。但是公共支出170万,无论是救济还是补助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文字游戏,都是赔偿的本质。是实际发生的。司法解释有立案标准,170万怎么都够判了。
判决中也确认了赔偿情节。
其实这个赔偿也是值得商榷。纳税人的钱是这种用法的吗?是被告人赔偿的吗?还不是慷公家之慨,换来个人自由之实?
自首就更有研究。如果关注这个新闻,半岛晨报当年可是描述成为先鸣枪示警后开枪击毙但是误伤围观者。其他媒体也都基本引用这通稿。这和判决书中确认的,先两枪效力射,后朝天开一枪的事实是完全不同的。应该能够通过对比看出来,这第三枪是在故意伪造鸣枪示警。而案发之初通稿描述的情况是来自哪里?还不是当事人的描述吗?这种案发时就预谋干扰侦查,案发后混淆视听。还能认定为自首?的确,到了审判阶段能够如实供述也算自首,但是这种程度的自首还能免除处罚吗?
总之,该案定罪免刑,无异于另一个雷洋-邢永瑞案。警示作用不大。
借用某论坛的网友评价,这个案子,开枪的警察,一同出警的另外两个警察,死者,当地公检法。都有问题。
唯一无辜躺枪的获赔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