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灵帝国吧 关注:87,518贴子:5,107,386

Stellaris《希灵帝国》MOD发布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缘由:因瑞典辱华事件与Stellaris吧精瑞人士起争执,实在不堪Stellaris吧藏污纳垢之地,故将MOD首发地址迁移至贵吧。
P社是瑞典公司,购买P社游戏就是给瑞典政府纳税。为抵制瑞典辱华,本MOD提倡玩家坚决不购买P社游戏及其DLC,本MOD即日起停止在Steam上的更新。
为方便交流版玩家,本MOD将追踪交流版版本,而不是Steam版本。
本贴除提供MOD下载地址外,将持续提供MOD适配的本体全DLC交流版下载地址。
以上措施将持续实施,直到瑞典政府道歉为止。
下面将介绍MOD内容及地址链接,勿插楼。


IP属地:福建1楼2018-10-09 00:06回复
    MOD主要内容:
    1. 游戏开局能获得剧情主要人物
    2. 为希灵帝国定制的政体
    3. 剧情NPC可复活
    4. 希灵帝国能同时获取三大飞升好处
    5. 希灵帝国专有的附庸体系
    6. 生命树事件
    7. 堕落建筑与船只
    8. 希灵帝国专有陆军军种
    MOD计划开发的内容:
    1.时之虫事件改写
    2. 虚境英灵争夺战
    3. 深渊天灾
    4. 希灵专属船模
    5. 部分原著事件


    IP属地:福建4楼2018-10-09 00:13
    回复(13)
      MOD地址

      1y608Vw58-AQCjFaOQHS6XQ
      0ocv


      IP属地:福建5楼2018-10-09 00:20
      回复(14)
        交流版本体全DLC2.1.3地址

        1Ozs8i_9pa57MFnUzLc0Eyw
        ceps


        IP属地:福建6楼2018-10-09 00:24
        回复(5)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查看此楼


          IP属地:福建7楼2018-10-09 00:27
          回复(1)
            关于更新说明,这两周工作比较忙,27日还得出差,只能做少量更新。11月份会有比较多的时间写MOD,预计11月底会放出更新版本。
            现在MOD的瓶颈在于缺少人物立绘,欢迎画师加入。


            IP属地:福建38楼2018-10-14 17:58
            回复(3)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查看此楼


              IP属地:福建43楼2018-10-17 10:27
              回复

                这位能代表希灵吗?什么时候爱国主义变得不能说了?为什么《战狼》总会遭到一些人嘲讽。
                算了,steam我已经不打算更新了。爱举报就举报吧。


                IP属地:福建50楼2018-10-19 00:36
                回复(7)
                  心胜于物是科研完成满足特定条件触发。正常触发完会有flag避免再次触发。控制台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先触发心胜于物,再reseach_alltechnology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8-10-21 11:35
                  收起回复
                    放张更新预告图

                    不要心急,11月30日放出更新


                    IP属地:福建109楼2018-11-29 01:36
                    收起回复
                      2018年11月30日更新内容:
                      1.渡鸦001上线,研究完相应科技,触发剧情,渡鸦001入手
                      2.完善“失落技术”飞升
                      2.1希灵帝国和拥有该飞升的国家通过科技可以解锁制造堕落专用的防御平台(在星港制造)
                      2.2在堕落建筑和普通建筑之间插入一个过渡科技,可以解除5级建筑4级科研建筑只能在首都建造的限制。
                      3.新增“舰船收藏家”飞升
                      3.1只有获得过事件船只(吉祥物)的国家才能点该飞升。
                      3.2拥有该飞升的国家获得“异常舰船研究所”法令,点击该法令会让你选择要送给研究所研究的舰船,相应型号的舰船数-1
                      3.3被研究的舰船的组件科技出现概率会提高
                      3.4你可以在法令里赞助某个类型舰船的研究,提高舰船组件及其前置科技的研究速度。
                      3.5当舰船的所有组件都研究完成时,会获得对应船型的科研选项,研究完成就可以制造船型。(也就是说你可以升级你的吉祥物,甚至批量生产)
                      3.6该飞升不支持对堕落船只的研究,不支持生物战舰的研究(以太龙、泡泡和小圆神等),不支持纳米战舰的研究
                      3.7支持19种船级的研究,12种船型研究(包括无畏舰和AH4B)
                      3.8希灵帝国无需点飞升就可获得这些功能
                      4.时之虫
                      4.1设计希灵帝国专用时之虫剧情,不用再献祭领袖了。
                      4.2信使、命中注定要在圆环神庙触发后才能触发(这是原版设定)
                      4.3信使事件要用舰队在星系间移动触发,舰队领袖不能是维斯卡,舰队力量大于2500或舰队领袖是潘多拉
                      4.4命中注定相会,维斯卡专用,必须维斯卡带领舰队在星系间移动才能触发
                      4.5希灵帝国不能用螺旋发电池,但相应的给予5%物理研究速度补偿
                      4.6具体剧情内容不剧透,大家自行体会,有意见可以给我留言
                      5.BUG
                      5.1 修复可能会出现多个维嘉的BUG
                      5.2 修复肃正会渗透希灵的剧情BUG(不会再有合成人假冒将军了)
                      5.3 AH4B不能再无限叠舰容了
                      5.4 引入更多的未知BUG,有BUG请及时留言


                      IP属地:福建110楼2018-11-30 12:50
                      收起回复


                        IP属地:福建111楼2018-11-30 12:51
                        回复
                          2018_11_30for2.1.3版

                          1s2LVKDprHidz6LEtj9QiQQ
                          84a3


                          IP属地:福建112楼2018-11-30 12:53
                          回复
                            安装说明:
                            1.安装MOD不能用直接覆盖的方法,避免旧的废弃文件对MOD产生影响,要先把旧的xilin_empire文件夹删掉,再把MOD文件解压拷贝进去
                            2.MOD现在不在Steam更新,为照顾已经在Steam订阅的玩家,现MOD改名为“xilin empire ( NO STEAM )”,以免和Steam订阅的MOD冲突。玩家只要在MOD选取界面选
                            取“xilin empire ( NO STEAM )”而不是旧的“xilin empire”即可。


                            IP属地:福建114楼2018-11-30 12:55
                            回复
                              最后,祝大家游戏愉快。欢迎大家入群:788384203聊天,给作者提供灵感。
                              赶工赶了两个星期,要歇一阵子,同时也学学技术,充充电。下次更新估计要到1月底。


                              IP属地:福建115楼2018-11-30 12:55
                              回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