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我大清者,虽远必赔。”
一开始我真的以为这句话是夸张,直到我知道了一个叫做《藏尼条约》的玩意儿。
1855年尼泊尔入侵西藏阿里时,藏方坚决抵抗。而当时清政府正集中全力镇压太平天国,因而急于息事宁人以结束战事,遂命驻藏大臣出面调解,令藏人不准抵抗,与尼方议和。1856年,在驻藏大臣赫特贺主持调解下签订了《西藏尼泊尔条约》十条。条约虽肯定“对中国皇帝,一如历来,加以尊重”,(王光祈译《西藏外交文件》,P53。)但却现定西藏政府每年向尼方付一万尼币的“馈赠”,尼人在藏享有治外法权,尼人在藏经商有免除商税、路税及其它各税之权。该条约是19世纪清政府直接导演的有关西藏地方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同时也是清朝在西藏执行妥协退让的投降主义政策的一个开端。这给清朝在西藏人心的争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开始我真的以为这句话是夸张,直到我知道了一个叫做《藏尼条约》的玩意儿。
1855年尼泊尔入侵西藏阿里时,藏方坚决抵抗。而当时清政府正集中全力镇压太平天国,因而急于息事宁人以结束战事,遂命驻藏大臣出面调解,令藏人不准抵抗,与尼方议和。1856年,在驻藏大臣赫特贺主持调解下签订了《西藏尼泊尔条约》十条。条约虽肯定“对中国皇帝,一如历来,加以尊重”,(王光祈译《西藏外交文件》,P53。)但却现定西藏政府每年向尼方付一万尼币的“馈赠”,尼人在藏享有治外法权,尼人在藏经商有免除商税、路税及其它各税之权。该条约是19世纪清政府直接导演的有关西藏地方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同时也是清朝在西藏执行妥协退让的投降主义政策的一个开端。这给清朝在西藏人心的争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