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位于任丘会战北道49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三 承担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的相应责任;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四 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行政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