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不作为、苏峰科长当众殴打信访群众举报信
各级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各部门、各媒体领导你们好!
我是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鲁HT7518出租车的实际出资人、驾驶员李根记,特向你举报以下情况,恳请核实处理:
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是兖州区政府招商引资于2005年9月23日成立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的公司。兖州区政府无偿批给金汇公司的营运证,而金汇公司却以“大包”的形式一次性收取驾驶员高额承包金(20-30多万元不等),变相向驾驶员们转卖出租车经营权,变卖政府资源,从中牟取暴利。现金汇公司名下90多辆出租车全是驾驶员全资购买,金汇公司却迫使驾驶员们与其签订不平等霸王《出租汽车承包合同》,以所谓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侵占出租车实际出资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我们向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多次仍未给予处理。
2019年3月4日兖州区张修斌副区长在兖州区信访局接访,全体出租车实际出资人向张区长递交了《诉求》,其中就反映了金汇公司向我们转让出租汽车所有权和经营权,不给我们变更各项手续,却与我们签订出租汽车承包合同,现任金汇公司实际负责控制人有法律根据吗?有无不当得利?张区长责令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至今仍无结果!
2019年9月9日兖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区交通运输局上线,徐博副局长携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等走进直播间,我通过热线反映了金汇公司的相关问题:1、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让驾驶员出资购买新车。2、以大包的形式20-30万元左右的价格向驾驶员变卖政府无偿批给经营权。3、2014年4月11日公司法人闫珍珍把公司25年的经营权、固定资产、所有办公设备折抵欠张文华的民间借贷230万元,涉嫌变卖公司。4、2014年1月份金汇公司更新的15辆出租车“一车卖多人”,问题。至今兖州区交通运输局也未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出租车公司的主管部门,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一系列违规经营问题不调查、不处理,涉嫌行政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至今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违规经营问题不调查处理,玩忽职守,回避问题、欺下瞒上、行政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苏峰科长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违规经营的正常信访不但不去调查处理、解决,反而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公众,滥用职权冒充接到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的指令,以交通运输局的身份多次向我私人单位反映来打压我的正常信访、影响我的正常工作。10月9日我同徐博局长一起去苏峰的办公室反映信访问题,苏峰对我进行了辱骂、威胁和殴打,当时在办公室的有五六个人,随后我拔打了电话110报警。现兖州区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苏峰殴打我的违法行为成立,案件编号:A3708824400002019100020。苏峰科长在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当着局长及多名同事的面殴打信访群众,严重丧失党性、人性和一个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对苏峰的种种行为又该如何处理?
我2019年10月31日向兖州区纪委肖书记实名举报苏峰殴打我后,肖书记去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苏峰、徐博局长及当时在现场同事,他们都否认苏峰殴打我,是不是涉嫌包庇苏峰打人的行为,一个公务员的诚实守信原则何在?又该如何处理?
恳求各级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各部门、各媒体调查处理。
举报人:李根记
各级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各部门、各媒体领导你们好!
我是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鲁HT7518出租车的实际出资人、驾驶员李根记,特向你举报以下情况,恳请核实处理:
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是兖州区政府招商引资于2005年9月23日成立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的公司。兖州区政府无偿批给金汇公司的营运证,而金汇公司却以“大包”的形式一次性收取驾驶员高额承包金(20-30多万元不等),变相向驾驶员们转卖出租车经营权,变卖政府资源,从中牟取暴利。现金汇公司名下90多辆出租车全是驾驶员全资购买,金汇公司却迫使驾驶员们与其签订不平等霸王《出租汽车承包合同》,以所谓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侵占出租车实际出资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我们向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多次仍未给予处理。
2019年3月4日兖州区张修斌副区长在兖州区信访局接访,全体出租车实际出资人向张区长递交了《诉求》,其中就反映了金汇公司向我们转让出租汽车所有权和经营权,不给我们变更各项手续,却与我们签订出租汽车承包合同,现任金汇公司实际负责控制人有法律根据吗?有无不当得利?张区长责令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至今仍无结果!
2019年9月9日兖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区交通运输局上线,徐博副局长携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等走进直播间,我通过热线反映了金汇公司的相关问题:1、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让驾驶员出资购买新车。2、以大包的形式20-30万元左右的价格向驾驶员变卖政府无偿批给经营权。3、2014年4月11日公司法人闫珍珍把公司25年的经营权、固定资产、所有办公设备折抵欠张文华的民间借贷230万元,涉嫌变卖公司。4、2014年1月份金汇公司更新的15辆出租车“一车卖多人”,问题。至今兖州区交通运输局也未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出租车公司的主管部门,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一系列违规经营问题不调查、不处理,涉嫌行政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至今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违规经营问题不调查处理,玩忽职守,回避问题、欺下瞒上、行政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苏峰科长对我们反映金汇公司违规经营的正常信访不但不去调查处理、解决,反而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公众,滥用职权冒充接到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的指令,以交通运输局的身份多次向我私人单位反映来打压我的正常信访、影响我的正常工作。10月9日我同徐博局长一起去苏峰的办公室反映信访问题,苏峰对我进行了辱骂、威胁和殴打,当时在办公室的有五六个人,随后我拔打了电话110报警。现兖州区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苏峰殴打我的违法行为成立,案件编号:A3708824400002019100020。苏峰科长在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当着局长及多名同事的面殴打信访群众,严重丧失党性、人性和一个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对苏峰的种种行为又该如何处理?
我2019年10月31日向兖州区纪委肖书记实名举报苏峰殴打我后,肖书记去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苏峰、徐博局长及当时在现场同事,他们都否认苏峰殴打我,是不是涉嫌包庇苏峰打人的行为,一个公务员的诚实守信原则何在?又该如何处理?
恳求各级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各部门、各媒体调查处理。
举报人:李根记